大家好,我是童先生。
前一陣子,我說除夕夜不放假,而是鼓勵公司給員工放假,有朋友跟我抱怨表示他們公司確實沒有響應號召,以業務繁忙為由,要求所有員工在除夕夜上班,並禁止所有非特殊情況的休假。
換句話說,即使你休了年假,你也做不到。
除非有具體原因必須請假,至於有什麼理由要請假,這裡是大家來彌補的。
看完之後,我覺得很離譜,雖然不知道這位朋友的公司屬於什麼行業,但其實我們遇到這種不放假的公司,按理說你可以投訴,只要在地圖上找到公司所在地附近的勞務部。
當然,最終可能不會改變結果,但我認為,既然公司利用這一點讓員工不舒服,員工自然要有禮貌,對吧?
但說實話,當我看到“除夕不放假,但鼓勵各單位安排員工跨年休息”的通知時,我的心已經涼了一半。
畢竟,這是鼓勵,而不是強迫,我想了解不強迫意味著什麼。
從去年年初開始,我們公司只在放假期間放法定節假日,而其他公司只有10天或15天,我們只有7天。
如果你想多休幾天,你就必須休年假。
是不是很奇怪,明明很多企業在放假前後的幾天裡根本就沒有生意,大家都很閒,為什麼只是乙個不安分的假期?
說白了,我就是想讓員工休年假。
畢竟,只要員工在春節期間休完了幾乎所有的年假,自然就沒有休假可以正常工作了。
至於事假,如果員工能承受每天損失幾百工資,公司反正也不會賠錢。
最可怕的是,公司明明想逼大家休年假,卻總是喜歡找一些莫名其妙的理由來解釋。
我聽過的最胡說八道的過年理由之一,就是公司老闆在年會上說,公司正準備上市,所以一切都要按規定辦。
當我的朋友告訴我他的故事時,我從心底裡感到同情。
不過,目前的情況與往年還是有區別的,雖然除夕夜沒有放假,但已經發布公告,鼓勵各公司如無特殊情況,盡量安排員工在除夕放假。
所以我想,不管公司的想法多麼惡毒,都應該在一定程度上響應號召。
然後我們公司今年過節了,難得過除夕放假,雖然我還要補節,但這是意料之中的,對我來說,跨年放假已經很感恩了。
但有些公司實在是狠心,比如朋友的公司一開始,不僅除夕夜不放假,還禁止員工請假。
前段時間去理髮的時候,老闆娘還跟我說,身邊做網路外賣的公司,除夕夜還要上班,來做美髮的主播女郎都很生氣。
事實上,鼓勵這樣做不是強制性的,就像你給別人建議一樣,他們有權選擇是否聽。
退一步說,就算是強制性的,也肯定會有不聽話的公司。
讓我們舉乙個簡單的例子。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公司必須為員工繳納五險一金,且必須按照員工月薪基數繳納。
但實際情況是,還是有太多企業不給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社保也是按當地最低基數繳納的,為什麼呢?
因為非法用工的成本太低,最多能抓到的就是繳納社保,即使員工以不繳納社保為由解除合同,申請經濟補償,大不了的就是多交一筆賠償金,這並不痛苦。
而且,申請過勞動仲裁或者投訴過的朋友都知道,在面對勞資糾紛時,個人的力量是非常有限的,在很多情況下,公司有專門的法律團隊來消耗精力,而員工只是孤身一人。
因此,我經常建議,希望相關勞動部門能夠更加關注勞動者的權益,更加方便維權,同時也加大對企業違法用工的處罰力度。
這個話題似乎有點偏離了,我們把它收回來。
總之,在職場上,我們要清醒地認識到,任何鼓勵或勸告的話語都不應該盲目樂觀,而應該謹慎對待。
畢竟,資本從來都是以利潤為導向的,無論什麼行動或言論,都會權衡利弊。
從這個角度來看,那種明明吃力不討好的建議和鼓勵,他們很可能不會真心實意去做,頂多只是口口說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