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方選用董宇輝的“小作曲”風波,讓“粉絲圈文化”一詞再次引發大眾關注和討論。 在一些極端粉絲圈中,粉絲之間出現了新的衝突,相關事件在網路上廣為流傳。 這讓人們重新思考了“粉絲圈文化”這個詞——它到底指的是什麼? 它代表了什麼樣的文化形式?
說到這個話題,我們不妨回顧一下“粉絲圈”這個詞的由來。 “粉絲圈”一詞最初用於娛樂圈,指的是圍繞明星或偶像的粉絲群體形成的文化圈。 這些粉絲聚集在一起,與他們最喜歡的偶像討論和互動。
比如,他們會一一消費偶像的新**、新電影、廣告代言等; 例如,當偶像過生日時,他會自發組織活動來慶祝偶像的生日、支援**、舉辦派對等等。
這些互動本身並沒有錯,它們只能被描述為自發的文化表現形式和愛好者社群。 那麼“粉絲圈文化”的內涵是什麼呢? 讓我們來看看它的主要特點。
首先,高度自我封閉的圈子文化。 這就像玩手機遊戲一樣,當你第一次進入遊戲時,會有乙個新手引導任務告訴你該怎麼做。 一旦完成這些任務,你就會沉浸在這個遊戲世界的規則中,如果你上癮了,你會有一種“這就是整個世界”的錯覺。
粉絲圈文化中的粉絲也有這樣的“這是我的世界”的錯覺。 他們放大了偶像與志同道合的人之間的關係,同時與其他客觀事實和其他價值觀保持距離。 隨著時間的流逝,他們生活的整個坐標系已經變成了一系列制度化的互動,例如圈內的點讚和排名。
其次,價值判斷的二分法極其狹隘。 在這種高度封閉和自我滿足的環境中,粉絲圈文化中的人很容易產生一種將他人評判到極致的傾向。
要麼站在同乙個立場上,說同樣的話,服從同乙個價值判斷體系; 他們要麼是外星人,持有不同觀點的人是“異端”和異端。 這在粉絲圈的諸多爭議和鬥爭中體現得淋漓盡致。
第三,歪曲自由的“右傾”。 這也是近年來粉絲圈文化比較明顯的特點。 一些極端的粉絲圈會抱著“我,作為粉絲,我有權為我的偶像做任何事情”的態度。
他們把自由看作是任意行動的權利,你不能否定我,你不能批評我,這都是在踐踏我的人格尊嚴。 殊不知,這裡的“人的尊嚴”只是他們的一廂情願。
如果我們仔細想想,如果我們放大這些特徵,並把它們放到更廣闊的文化視野中,這實際上是一場巨大的道德綁架。
它說,我有權定義什麼樣的文化形式是正確的,你必須無條件地接受它; 它說站在我這邊是正義,反對我的觀點是**; 它說,我享有絕對的言論自由,你怎麼想都是錯的。
這種文化形式充滿了可怕的意識形態色彩。 它宣稱“只有我們公尺圈的規則是正確的,只有我們的權力是最高的,所有其他價值體系都應該為我們服務”。
在更廣闊的社會文化背景下,這簡直是本世紀極權主義的新版本。
當然,我們也不應該完全否定粉絲圈文化中的一些積極因素。 彼此分享正能量、自發開展公益宣傳、舉辦線下文化活動等,都值得肯定。
但問題在於,這些善良的種子往往被那些打著“造福偶像”的幌子,播下仇恨、製造矛盾,歪曲“自由”本意的人所利用。
而這種從一開始就錯位的起點,注定會把他們引向錯誤的道路。
那麼粉絲圈文化的本意是什麼呢? 這就要求我們跳出井底青蛙的視角,從更高層次的人類價值體系中尋找答案。
它應該包含什麼樣的元素? 開放、包容、進取、理性、和平。 這是本世紀文化發展的主流方向。
從這個角度出發,我們會發現,很多事情都不需要你去死,也不需要張開嘴來做文化綁架。 我們只需要相互理解,相互包容。 這就是粉絲圈文化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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