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和著作權所擁有的智財權的不同部分之間有什麼關係?當他們之間存在利益衝突時,他們會怎麼做?
接下來,小石就帶大家來看看商標權和著作權的概念和區別:
商標是用於識別和區分商品或服務的法律術語。 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分開來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立體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都可以註冊為商標。 註冊商標受法律保護,註冊人擁有專有權,即商標權。
版權也稱為“版權”。 它是文學、藝術或科學作品的作者或其他人(包括法人)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的總稱。 著作權的客體為作品,包括但不限於文學作品、口頭作品、戲劇、戲曲、舞蹈、雜技、美術、建築作品、攝影作品、電影作品和類似拍攝方法創作的作品、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計算機軟體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兩者之間的主要區別如下:
首先,保護物件不同。 著作權保護供人們欣賞、學習、閱讀的作品,如**、戲劇、影視等;商標權保護用於區分不同生產經營者和不同商品的商品和服務標誌,如海爾、伊利等商標。
二是保護條件和要求不同。 《著作權法》可以保護同一題材的兩部作品,只要它們是原創的。 但是,《商標法》並不保護同一種類或同一類別商品上的兩個相同商標。
第。 3、商標註冊時間長,審查嚴格著作權登記周期短,審查相對寬鬆;
第。 4、在中國註冊的商標受中國法律保護,適用於中國;另一方面,版權本質上是國際性的,可以在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受到保護。
第。 4、商標有效期為10年,在規定時間內及時續展,商標方可繼續使用著作權無需續期,個人著作權期限為生前+死亡後50年,企業著作權期限為作品首次出版後50年。
商標權和著作權都受法律保護,當兩者發生衝突時,我該怎麼辦?讓我們看乙個例子:
15657687號商標“嘉德思圖”(以下簡稱“爭議商標”)於2024年11月6日由張偉橋(即本案被申請人)申請註冊,並於2024年12月28日獲得註冊,獲准用於第七類“龍鋸、噴漆噴槍”等商品。
2024年4月11日,陳維環(即本案申請人)提出商標無效宣告請求。
申請人主張申請人享有藝術作品“Gardes Gates and Figures”的在先著作權,涉案商標與申請人藝術作品的圖形部分完全相同,被申請人與申請人是同一地區的同行,應當知道申請人商標的存在, 爭議商標的註冊損害了申請人的在先著作權。根據《商標法》第三十二條等規定,請求對爭議商標無效宣告。
商標評審委員會經審理認為,申請人所描述的作品“佳德司門圖”(以下簡稱“爭議作品”)由漢字“佳德司”、英文“門”和圖形組成,爭議商標“佳德司和圖”的漢字與涉案作品的漢字相同, 圖形部分與爭議作品的圖形高度相似,因此爭議商標與申請人的爭議作品基本相似。
從申請人提交的證據可以看出,涉案作品於2024年4月25日提出商標註冊申請,自2024年4月起在廣州市作為店鋪招牌使用。 申請人的涉案作品在訴爭商標註冊日前已作為商標在市場活動中公開使用,被申請人提交的證據證明其與申請人在廣東省屬於同一行業,可能接觸到該作品。 本案中,被申請人未經申請人許可註冊訴爭商標的行為侵犯了申請人的在先著作權,構成《商標法》第三十二條所禁止的“侵犯他人現有在先權利”的情形。
在先著作權與商標權的衝突是涉及在先權利條款的較為常見的案件型別之一。 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為他人享有著作權的作品申請註冊商標的,視為侵犯他人在先著作權。
在此,小石強烈建議,如果您的作品或標誌是美化字型或帶有圖形,無論您是否申請商標(基於版權登記期較短),都必須先進行版權登記,以便及時保護作品的在先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