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古代,有一種叫做“試用制”或推薦制度的制度,它允許選擇小官員甚至普通人直接擔任官職。 這種制度始於春秋戰國時期,盛行於漢代,直到隋唐實行科舉制度,才結束考試制度。 然而,如何在推薦制度下實現公平就業,成為直接影響王朝政權穩定性的重要問題。 對此,春秋時期晉國的齊習為後人樹立了榜樣。
齊習(西元前620年-西元前545年),姓姬,齊,黃羊二字,因齊(今山西齊縣)的食物而成為齊。 據《左傳:齊習巨仙》記載,西元前570年,晉國中尉齊習要求回鄉,晉喪公同意,並詢問齊習誰能接替他出任中尉。 齊習向晉公推薦了這只狐狸。
金哀公奇怪地問道:“謝胡是你弒父的敵人!齊習回答說:“問了就問,不問敵人就不問。 不幸的是,謝胡還沒來得及正式上任就病去世了。 金哀悼宮又問齊習,他推薦了兒子齊武。 金綿公狐疑的問道:“齊武是你的兒子!齊習回答說:“你可以問國王,而不是大臣的兒子。 齊習表現出“外遷不避仇,內遷不避親”的堅持。
楊玉志中尉死後,金哀龔再次請齊習,他推薦楊玉志的兒子楊玉池接任。 金哀悼宮疑惑地問道:“你為什麼既推薦你的敵人,又推薦親近的人?齊習答道:“主問誰能幹,不是跟我關係!金慕寧認為合理,任命齊武為中軍中尉,羊舌驛的兒子楊宇馳為中軍副中尉。
為國家推薦人才,一定是出於公共利益。 根據實際情況,齊習以能否勝任中尉一職為標準,不計親情仇怨,展現出真正公平誠實的人的形象。 謝胡是齊縣東吉里人,曾推薦怨恨家臣邢伯留為黨衛,不顧前嫌,露出心意。 齊習的兒子齊武當時也是個有德才的人才,他“好學而不愛玩,執著而不猥褻,小事溫柔溫柔,大事冷靜,直率不流”,成為中軍中尉後,“軍隊沒有政府”。
齊習“外不避仇,內不避親”的行為受到高度讚揚,被稱為“稱仇不誹謗”之稱。建立他的兒子不是比較;它不是為了黨。 孔子聽說此事,對齊習讚不絕口:“外行不避恨,內行不避子,戚黃陽可謂公之於眾。 司馬遷在《史記》中也稱讚道:“齊習可謂不黨!外招不藏敵,內招不藏孩子。 後人認為,《尚書紅帆》中的“不偏不倚、不偏不倚、王道”指的是齊習這樣的人。
在漫長的歷史程序中,人們“外表行動不避仇”的例子很多,“內行不避親”的人也屢見不鮮。 但是,能具備“外不避仇,對內不避親”品質的人,可能也就只有能具備“外不避仇,對內不避親”的品質。 他的所作所為為後人公平用人樹立了典範,成為古代選人之業的典範。
齊習在古代選拔優秀人才方面的模範行為,展現了公平就業的卓越品質,他的實踐深刻影響了我們對領導選拔和人才培養的思考。 齊習“內行不避敵、不避親”的方針,為我們提供了寶貴的歷史典範,激發了對真正領導者品質的深刻思考。
首先,齊習的公平就業體現在他選拔人才的客觀標準上。 在推薦謝胡擔任中尉時,齊習毫不猶豫地因為謝胡是他的敵人,卻毫不猶豫地看重謝胡的能力和道德。 這種將能力作為第一標準的態度對領導者至關重要。 齊習堅持把國家利益放在第一位,而不是個人感情,表現出乙個真正領導者對選拔人才的理性客觀態度。
其次,齊習的果斷和公正,充分體現在他對家人的推薦上。 在推薦兒子齊武時,齊習也表現出了公平用人的態度。 他沒有因為齊武是他的兒子而迎合自己的個人感情,而是把齊武的能力作為唯一的標準。 這種堅持原則的行為,使齊習在用人時擺脫了個人感情的束縛,真正做到公平用人,為國家的長治久安創造了有利條件。
齊習當時的行為是史無前例的,沒有人來。 他的原則立場受到孔子、司馬遷等後人的高度讚揚,成為古代公平就業的典範。 祁習在選擇**時,不僅注重個人能力,更注重國家整體的長遠利益,這種大局觀和高瞻遠矚的領導智慧,值得當今領導人深入思考和習。
齊習的公平就業,在他對謝胡的推薦中也表現得淋漓盡致。 雖然謝胡曾經對齊習懷恨在心,但齊習還是能夠客觀地看待謝胡的才華和忠誠。 這種不顧前嫌的寬容和豁達,體現了齊習對國家大局和治國穩定度的深刻理解。 他的胸襟和智慧,不僅支撐了古代政治制度的穩健執行,也為今天的領導人樹立了有遠見的榜樣。
總的來看,齊習“外動時不避恨,內動時不避親”的道理,對當今社會仍有深遠的啟示。 在領導選拔和團隊建設中,需要學習齊習的榜樣,堅持以能力和忠誠為首要準則,超越個人感情,真正做到公平就業,為組織的長遠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齊習的歷史榜樣,依然在引領我們思考實踐,構建更加公平穩定的領導選拔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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