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教育部辦公廳等四部門近日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課後服務相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主要內容可以概括為“五嚴不入”。
在五項“嚴禁”中,最有意思的就是禁止晚間自習收費的問題
學校為學生提供的早間校內督導自習、午休看護、晚間自習等服務,不得納入課後服務範圍。《通知》要求各地調整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從2024年春季學期起正式實施。 如今各地正在醞釀,據大灣新聞報道,安徽在1月4日率先出台了更具體的政策。早到學校自習、午休看護、晚間自習等,不得計入課後服務費專案。
一線教師沒有被傾聽據悉,安徽省教育廳在出台具體政策的過程中,組織了多次與相關人員進行座談,包括基礎教育科科長、地方教育局教研人員、部分中小學校長、幼兒園校長、高校教師等,聽取意見和建議。
對於上面的構成,我有些困惑,為什麼要請高校老師參加,課後服務只涉及中小學和幼兒園,高校也有課後服務嗎?我想我沒有聽說過,而且我沒有在檔名稱中提到“大學”
我不明白的是,我沒有徵求小學、初中和幼兒園老師的意見。 雖然中小學和幼兒園的校長也是老師,但他們畢竟戴著黑色的小紗帽,而且不是一線教師,所以恐怕他們不能暢所欲言,充分傳達老師的意見。
我覺得關於課後服務,我們應該傾聽一線教師的聲音,畢竟親自參與課後服務的是一線教師,只有一線教師才能深入了解具體情況和品味。
從上面的截圖可以看出,安徽省教育廳這次共收到48條意見建議,其中27條被採納,21條未被採納。 我很好奇,這21條沒有被採納的內容是什麼?
雖然沒有一線教師參與討論,但我認為中小學和幼兒園的校長可以提出對教師有利的建議我忍不住想了起來。
此外,我還想知道是否強調不應該要求學生參加課後服務,那麼不應該要求教師參加嗎?參與的教師能否對一堂課的補貼有“議價權”?
這個《通知》是關於課後服務的,嚴禁將早課託管、午休管理、晚自習納入課後服務範圍,這當然可以理解,但除了《通知》之外,我們是不是也應該談談這三個時段如何安排?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說早到校、午休管理、晚自習都是學校為學生提供的便捷學習生活服務。從這裡不難看出,教育部其實是支援夜校自學的,但是是不允許收費的,只有無私奉獻!
教育部曾表示,學校不得強迫學生參加晚間自習,也不允許提供有償晚間自習服務,但是如果沒有報酬,校長又該如何安排教師呢?早中午不說了,校長甚至教育局有權利強迫老師晚上學習嗎?
按理說,在教育部規定的優質作家的時間表中,確實沒有後期自學,尤其是初中、高中三年級,但幾十年來,夜自習其實一直存在,當然也一直都是收費的。 教育部關於不允許提供帶薪晚間自學服務的說法,有點嚴重不合時宜?
不知道教育部有沒有想過,如果不給錢,又有多少老師會無私奉獻給晚上的自學?如果老師被迫參加,為什麼不呢?
不知道教育部有沒有想過,如果學校取消晚上的自習會怎樣?初中和高中的家長能安心嗎?看上圖,深圳取消了晚間自習,家長大怒,向教育局局長投訴,這是什麼意思?
學校取消了晚上的自習,地下補習班難免生意興隆,放學後家長會送學生去補習班。 雖然雙減必須從化妝類中剔除,但能打敗嗎?地下補習班一直存在。
不管怎樣,我覺得教育部應該認真考慮夜校自學的問題:
一、初中第三晚的自習可以取消嗎?
其次,如果你不能取消,你應該被收費嗎?
第三,如果沒有收費,是否應該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