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的說法不可信,成年人可能被脅迫作惡,但一次又一次,被脅迫,可能是其他原因,一些自私的精緻利己主義者總會用自己來換取資源,一旦目標達不到,網就會破,應該遠離這種人,不管是求富還是求惡, 這不好。
12月6日,江蘇銀行“女職工**被經理脅迫發生性關係”有結果,女子自稱迫於經理職位的壓力,被迫為丈夫和家人做了一件對不起的事情
在江蘇銀行鎮江分行的一組裡,徐某發文稱,她用真名舉報了下屬領導馬臨江,稱馬臨江利用職務之便向徐施壓,逼迫她發生三次性關係,這讓徐某對此非常害怕,還列出了地點。
第一次是在年會後送他回家,做了壞事,第二次是在途中拜訪客戶並在車上發生關係,第三次是在晚宴後,在停車場發生關係。
因此,希望銀行能夠對馬臨江進行處罰,否則會繼續申訴舉報,銀行發布通知稱,業務部徐某因其個人行為引起家庭矛盾,經他們調查後,將其免去馬臨江銀行經理職務,他們將加強員工道德風貌建設。
不過,這件事情有點奇怪,按理說,徐某是被脅迫的,送出去就等於毀了自己,這樣的死胡同不應該在戀愛前報告嗎?被脅迫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是可以理解的,而且是給老公戴綠帽子的行為,對方只是乙個老闆,對她的生命沒有威脅,她為什麼這麼軟弱?
而**的語氣就像是徐某丈夫的講話,銀行的報告似乎也支援這一點,徐某因為個人行為引起家庭矛盾,導致**事件,銀行必須受到指責,畢竟這種事情有損公司的聲譽,像馬臨江這樣的人絕對不能留著。
不過,也有網友覺得這是目標沒能實現而造成的報復,認為徐和馬臨江不是正直的君子,雙方都有自己的目標,馬臨江貪婪,可能答應在自己的位置上給徐一些幫助,但最終沒有完成, 最後兩人分手了。
兩人都是有家庭的成年人,就算馬臨江威脅徐,頂多也是工作上的絆腳石,哪怕不是貞潔的烈士,為了工作壓力而妥協,失去了對丈夫和家庭的忠誠,太可疑了,一連三遍, 徐某作為受害者,不管是不是真正的受害者,只有他們兩個人知道。
這件事給人的感覺是亂七八糟的,單純的同事關係讓雞狗跳了起來,毀了兩個家庭,男人和女人都保不住自己的德行,最終害人害己,江蘇銀行本身就需要加強對員工的道德建設,如果沒有投訴渠道,員工難免會受到壓力, 而銀行也會被詬病,你對此事怎麼看,下面留言分享你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