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紀委、國家監委多次強調國有企業反腐敗的嚴肅性和必要性。 今年年初召開的二十屆**紀委二中全會明確把深化國有企業權力集中、資本密集、資源豐富等領域整治腐敗作為重點工作。 今年以來,國有央企被立案審查調查的管理人員數量與往年同期相比明顯增加。
從目前披露的案例來看,國有企業腐敗問題主要表現在金融、菸草、糧鹽、能源等行業。 國有企業反腐紅線早已劃定,利益轉移、尋租、挪用公款、“近親繁殖”等腐敗問題為何仍易發生?
國有企業在資源配置和市場競爭方面擁有更大的權力和影響力,這也增加了腐敗的風險。 中國人民大學反腐敗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朝暉告訴廉潔瞭望辦公室記者:“從巨集觀層面看,國有企業腐敗治理問題與國有企業壟斷有很大關係。 國有企業往往通過行業壟斷佔據經濟制高點。 同時,經濟效益較好的地方國有企業往往是地方重要的稅吏,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它們佔據了地方政治制高點。 兩種能量疊加在一起,使國有企業成為利益爭奪的焦點。 ”
某省屬國有企業紀委書記表示,目前國有企業反腐敗制度基本完善,但仍存在一些比較突出的缺點,尤其集中在這些方面。
下屬二、三、四級企業缺乏紀檢監察機構。 “由於監管和辦案手段有限、分散,這些企業內部紀檢監察機構很難依靠審計找到一些問題線索。 同時,當廉政風險防控機制下放到基層專案一線時,更多體現在“牆”上,而不是從虛擬到現實。 ”
人、財、事的集中,涉及複雜的利益
我國國有企業承擔著經濟和社會的雙重職能,不僅要承擔企業的經濟責任,還要承擔更多的社會福利等責任,人、財、事高度集中,涉及各方面的利益。 不少業內人士指出,國有企業領導幹部掌握著重要的經濟命脈和一定的公權力,在內外部控制鬆懈的情況下,腐敗的動機和風險容易上公升,這是國有企業持續反腐敗鬥爭和不斷禁止腐敗的關鍵因素。
國有企業在資源配置、市場競爭等方面擁有較大的權力和影響力,這也增加了腐敗的風險,領導一句話可能決定了一件事情是否落地,而招標領域還存在各種問題,比如中標了,還存在權錢交易等現象, 而且權力的尋租空間很大。上述國有企業紀委書記指出。
省級紀委監察委員會一位幹部說:“特別是很多央企屬於資源、軍工等非競爭性行業,其天然壟斷使這些企業的經營者處於尋租優勢地位。 ”
工程建設等行業的國有企業早已隨著市場執行環境的變化,逐步跳出體制內生產任務分配模式,全面參與到社會市場的激烈競爭中。 “個別國有企業為了在有限的市場中占有一席之地,在開放市場的過程中,不僅會使用正常的競爭手段,還會使用一些不正常的'社會化'手段,從而為滋生腐敗提供了一定的土壤環境。 國企委紀委一位幹部指出。
以建設國有企業為例,一些國有企業管理幹部經常干預招投標、材料裝置採購等,為親友謀取利益,選擇親友進行專案建設,人為地增加了專案管理難度。 有的通過“易手撓癢癢”的方式,將親戚、朋友或特定相關人員介紹給兄弟公司,利用權力謀取私利。
長期以來,對國有企業主要領導的評價更加強調經濟標準,而政治標準還非常虛擬,必然導致“能人治企”的現象。 但是,也有一些“能幹”的幹部,能力過硬,能給企業帶來經濟增長,但對自己缺乏控制,往往容易發生事故。 毛朝暉說。
同時,腐敗手段的反覆更新,使得企業內部紀檢監察機關和紀檢部門查處案件難度較大。 當我們的監管手段得到完善和豐富時,他們也會完善自己的犯罪手段,通過延期付款、影子公司或更複雜、多層次的交易結構等新的、隱蔽的腐敗手段,使國有資產被用於利益交換,從而轉移或損失。 上述約談紀檢監察幹部表示。
反腐力量配置仍不均衡,監管效能逐層下降
國有企業腐敗現象的發生,直接關係到黨的領導力弱化和企業內部的權力濫用。 國有企業是資源密集型、資本豐富的企業,國有企業領導人(尤其是“最高領導人”或負責重點領域的領導人)權力過度集中,為腐敗提供了機會。
接受採訪的某國有企業紀委幹部表示,在權力運作方面,部分國有企業存在“一手抓發展、一手抓黨建”的問題,企業內部監督機制對單位“一號”毫無用處, 而“一號”任人唯親,任人唯親,在企業內部缺乏有效的監督。
比如,“三大一大”的決策制度,在日常執行中往往是一種形式,有時只是走過乙個過程,是否應該去做,可能不一定由參會人員決定,而是取決於外部環境或其他壓力,其會議紀要只滿足於應付檢查的形式, 且未必真正研究討論,實質性效果差。容易經常形成“一字廳”,“一號”說了算的現象時有發生。“這位幹部說。
部分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一直不完善,對國有企業領導的監督不到位。 監管者也缺乏有效的監督手段,同時在監督過程中往往存在困難的恐懼,導致國有企業領導層缺乏有效的監督。
企業內部反腐力量與監管物件之間的不平衡,使得監管往往很膚淺。
燕山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廉政研究中心主任、中國廉政法制研究會理事杜志洲認為,一些國有企業的領導班子更迭頻繁,歷屆領導的側重點不同, 而前任領導建立的內部控制制度,未必會得到下一任領導的認可和重視,也無法真正落實。
同時,少數國有企業領導人在實施內部控制制度的過程中過於靈活,盲目強調靈活性和特殊性,一些國有企業員工害怕少數領導人的權威,選擇被動配合,使內部控制制度只是形式上的,失去了應有的剛性。
副廳級以上國有企業領導幹部有問題,由省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 縣、廳兩級的中層幹部大多分散在省級國有企業之下,作為監督物件。
二、三、四、五級子公司,省級國有企業這部分幹部人數已達數百人。 但是,下二級公司從事紀檢工作的只有10多人,越往下走,紀檢力量就越弱。
記者還了解到,某地級市國有企業內設立的紀委甚至配備的工作人員也只有兩名。 據紀委工作人員介紹,紀委作為內部組織,主要對黨委書記、董事長負責。 “我們的日常工作已經捉襟見肘,更不用說監督公司的領導團隊和關鍵職位了。 ”
面對大量的監察物件,國有企業內部紀檢力量懸殊,是很多國有企業內部紀檢監察機構不得不面對的現實問題。
同時,值得注意的是,當前國有企業基層年輕幹部職工違章違紀問題日益突出,但一些單位並未發現和更新這一風險點。 同時,近年來,公司進行了改制管理,基層從事企業紀檢的一線人員逐漸減少,一線監督多為兼職人員,人員不專業,人員素質也受到影響,導致監督工作不到位。
某省屬國企、某二級公司紀委書記告訴記者:“形象比喻上面已經有'九級風浪',到了基層,可能根本就動不了。 ”
此外,部分國有企業普通員工向記者反映,他們對企業紀檢監察機構的信任度不高。 個別國有企業黨員對黨的事業缺乏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缺乏參與監督管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同時,黨員監督管理缺乏外部監督和社會參與,容易導致黨員監督管理缺失,出現懈怠、鬆懈的現象。
國有企業高管在政治上有聯絡,難以遏制主動腐敗
一位廉政專家表示,黨的十八大以來,國有企業貪汙案件的查處反映出,一些企業淪為個別利益集團的“自備土地”和“錢袋”。 國有企業領導幹部大多由上級主管部門任命,具有很強的政治相關性。 不管是一線國企,還是下屬企業負責人,其實都更看重自己的政治身份,並不把自己當成企業家。
政商“旋轉門”一直存在,當一些黨政領導幹部感到政治前途難以“進步”時,為了獲得更多的個人利益,就申請調到國有企業擔任高階管理人員。
被解職後,某國企“最高領導人”曾透露,自己在國企海外子公司的領導崗位上有一種不安全感,他最想做的就是快速提公升業績,然後盡快回國公升職。 一些國有企業的領導不認為自己是企業家,而是認為自己既是官員又是商人。 “專家說。
工業和資訊化部原黨委書記、部長肖亞慶,掌舵中國鋁業公司多年。
原工信部黨委書記、部長肖亞慶,就是這種從企業轉入政壇的陣亡幹部的縮影。 他們在事業上的成功,為許多國有企業領導人樹立了“目標”或“榜樣”,使一些國有企業領導人希望走上這條道路。
當他們無法實現個人政治目標時,這些人就會轉向過度的經濟利益並加劇權力的實現。
據統計,50至59歲年齡組是國有企業高管倒崗比例最高的群體,“59歲現象”更為突出。 由於一些國有企業領導幹部臨近退休,沒有進一步晉公升的希望,他們在行使權力的過程中迷失了自我,在思想觀念上抱有“發財離去”的心態。
某國有企業紀委幹部表示,掉崗的國有企業高管大多有貪婪、惡念的主觀念頭,願意被“獵殺”或主動利用職務之便,從事聚斂財富等主動腐敗活動。 也有一些國企領導幹部以“傳統文化”“老練”嘲諷所謂感謝費、執行費、吃苦費,久而久之,逐漸突破了“少用多收”“由小到大”的底線。
與此同時,一些國有企業內部的企業文化尚未從根本上扭轉反腐倡廉的趨勢。 企業圈文化造成的所謂“被動腐敗”依然存在,當事人所處的環境中存在著普遍或較多的腐敗行為,為了迎合環境,他們融入所謂的“圈子”,放棄自己的理想信念,被動地接受腐敗的事實, 順其自然。
國有企業原本是在計畫經濟下發展起來的,各類人員的任用大多是上級任命的,而不是市場競爭的,管理具有權力集中、關聯性強、人性化治理強的特點,崗位權力大,對被任命者的監督不到位。 而這些都極有可能導致腐敗。在人事任免過程中,也存在通過利益小圈子、賄賂等手段獲得晉公升,或安排親信等“相關戶”上任重要崗位的情況。 一位長期研究國企改制的業內人士表示。
有受訪國有企業紀檢幹部表示,部分單位廉潔風險防控工作之所以不盡如人意,是因為這項工作沒有放在黨風廉政建設的大局中考慮,存在敷衍、形式化的現象。 使得經營管理與廉潔風險防控工作沒有有效銜接協調,導致不同單位之間廉潔風險防控效果失衡、失衡。
個別基層單位直接應用上級公司下發的模板或直接照搬其他單位梳理出的風險點,並未結合實際工作進行深入檢索。 部分地方國有企業對所屬單位進行問卷調查,發現《專案誠信風險防控清單》自專案入駐並制定《專案誠信風險防控清單》以來,一直未動態更新。 一些單位在制定防控措施時,經常看到“遵守規定”、“加強學習習”等“寬泛、空洞、籠統”的表述,缺乏具體的制度規範和指導標準,導致工作發展不規範。
當群體不道德行為克服了脆弱的監督和防禦機制時,腐敗就會成為群體內廣泛接受的行為形式。 上述受訪者表示。
*:督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