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證監會發布《關於降低公開發行交易佣金的意見(徵求意見稿)》,其中規定,管理規模超過10億元股權**的管理人,通過單一券商進行**交易,年度交易佣金總額由30%降至15%,但採用券商交易模式的**除外。
業內人士認為,該條款有望推動債券結算模式的發展,雖然債券結算也可以選擇多家券商合作,但分配比例更加集中,目前券商規模前五大股權,100%的交易佣金交給單一合作券商。 在這種債券結算模式下,一流產品要想順利完成發行並達到預期規模,對單一券商的渠道銷售能力有更高的要求。
債券結算規模還很小
公開發行參與場內交易的結算模式有兩種:券商交易模式(對應證券結算模式)和租賃交易單元模式(託管銀行結算模式)。
券商中國記者了解到,在券商結算模式下,交易指令首先由公司傳送到券商系統,而不是直接傳送到交易所,券商對產品的交易行為進行實時資金核查,並承擔對公募異常交易行為的監控責任。 然後交易指令從經紀方到達交易所。
在原託管銀行結算模式中,公募**租用券商交易場所進行交易,託管結算由託管銀行承擔。 券商結算模式不同,券商不再只是“通道”的角色,券商是結算結算的主體,可以參與交易、託管和結算的全過程。
自2024年以來,試點計畫一直定期進行,此後發展迅速,但仍然很小。 據萬得統計,截至2024年11月底,債券數量僅900餘只,對應資產規模約7000億元,佔25%。
不受15%比例限制
債券**不受交易佣金分配比例上限的限制,過去不受30%上限的限制,未來也不會受到15%的限制。
據Choice統計,債券結算規模排名前5的股權型別,100%的合作券商都獲得了**交易佣金,交易量即刻支付給業務部門。
過去以交易佣金引導銷售的做法留下了很多後遺症,比如公開發行,可能會承諾增加交易量給代理券商,以支撐某一**的銷售規模,經常會出現未結清的欠款。 未來,如果在債券結算模式下給予券商交易佣金的激勵力度增加,在不違反投資者利益的情況下,也會促使渠道資源向某些**產品傾斜,相當於**與券商的深度繫結。
某券商機構業務銷售總監認為,即使**產品的公開發行具有突出的投資業績,也需要銷售來助力擴大規模,而債券結算模式可以更好地平衡各方利益。
在這種債券結算模式下,一流產品要想順利完成發行並達到預期規模,對單一券商的渠道銷售能力要求更高,以往合作案例尤其以頭部券商為主。 根據Choice的資料,截至11月底,瑞源價值增長等前5個股票類別為233個77億元,選擇合作的經紀公司是中信**;中庚價值領航,**規模9956億元,選擇合作的經紀公司是華泰**。
券商資管子公司更傾向於證券結算
目前,券商資管子公司**產品更傾向於選擇債券結算模式,母公司可獲得100%的交易佣金,免除30%的限額,預計意見草案修訂後也可免除15%的限額。
選擇資料顯示,在擁有公開發行牌照的證券公司15家資產管理子公司中,有9家擁有母公司100%的交易席位,5家擁有超過30%的母公司席位,僅交易金額第三的東方證券資管對應東方26個席位86%,也接近單家券商公開募股30%交易佣金的上限**。
此外,債券結算模式偏好中小股**,為了獲得更多的渠道資源支援,選擇債券結算模式的意願更強,積極性更高。 不過,未來大規模公開發行或許也會沿用這種做法,從而推動債券結算模式的發展,券商有望為更多企業提供全鏈條交易、託管和結算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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