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統一審批標準、簡化審批流程、優化審批服務方面,“同理有同”。
京津冀印發《食品經營許可證及備案管理實施辦法》
11月29日,天津市市場監管委員會、北京市市場監管局、河北省市場監管局聯合印發《京津冀食品經營許可證及備案管理實施辦法》,規範三地食品經營許可備案活動。
據河北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食品經營領域發展迅速,新業態不斷湧現,原有的許可措施已難以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 三地市場監管部門聯合印發實施辦法,在統一審批標準、簡化審批流程、優化審批服務等方面實現“同仁同為一”,有助於進一步優化京津冀地區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是深化市場監管領域區域協同發展的有益實踐。
在貫徹落實“放權、放權、放權、改善服務”改革精神、優化營商環境方面,《實施辦法》明確,只有銷售預包裝食品不需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 營業執照或者其他單位資格證書等檔案可以線上核驗的,不再需要申請人提供影印件。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食品經營許可及備案管理辦法》規定的法定期限為10個工作日(自受理申請之日起至決定是否授予行政許可為止),《辦法》將辦理期限壓縮為5個工作日。 同時,從決定到發證的時限也由5個工作日的法定時限直接縮短到當場發證。
在統籌發展和安全、優化食品經營許可事項方面,《實施辦法》明確,僅銷售食用農產品,銷售預包裝食品,就餐人數不足30人的小食堂(學校、托育機構、托育機構、養老機構、醫療機構、建築工地除外)無需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 食品經營專案分為食品銷售、餐飲服務、食品經營管理三大類。 在餐飲服務類中,增加半成品生產、銷售,刪除糕點食品生產、銷售,明確食品經營者從事解凍、簡易加熱、配製、組合、裝盤、洗滌、切割等食品安全風險低的簡單生產、銷售的,可在保證食品安全的前提下適當簡化審核要求。 明確食品經營管理包括食品銷售連鎖管理、餐飲服務連鎖管理、餐飲服務管理等。
為助力新業態、新模式、新技術持續健康發展,《實施辦法》規定,通過自動化裝置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或僅從事食品經營管理活動的,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或備案後,可在省級行政區域內其他經營場所開展許可範圍內的經營活動或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