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過馬拉松式的談判,歐洲議會、歐洲理事會和歐盟委員會就《人工智慧法案》達成了協議。 該法案將是世界上第乙個人工智慧領域的綜合法規。 據路透社報道,該法案最早將於明年初生效。 專家認為,《人工智慧法案》全面全面。 未來,該法的頒布和實施將對人工智慧的研發、產品和服務的設計和運營產生巨大影響。
里程碑:世界上第乙個全面的人工智慧監管立法。
歐盟就《人工智慧法案》達成的協議是乙個里程碑。 據《衛報》報道,歐盟委員會內部市場專員蒂埃里·布雷頓(Thierry Breton)在社交平台X上寫道:“《人工智慧法案》不僅是一本規則手冊,也是乙個幫助歐盟初創公司和研究人員引領全球人工智慧競賽的平台。 ”
《人工智慧法案》是世界上第一部全面的人工智慧監管立法,整個立法過程進展非常迅速。 復旦大學發展研究院副研究員姚旭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2024年4月21日,歐盟委員會提交了《人工智慧法案》,隨後經過多輪討論。 歐洲理事會和歐洲議會作為共同決策過程的聯合立法者,在該法案的立法過程中發揮著關鍵作用。 2022 年 12 月 6 日,歐洲理事會一致通過了《人工智慧法案》草案;2023 年 6 月 14 日,歐洲議會全體會議投票確認其同意立場。 歐洲議會投票後,歐洲議會、歐洲理事會和歐盟委員會立即就該法案舉行了首次“三方會談”。 三邊會談是歐盟三個機構代表的非正式會議,可以在聯合決策過程的任何階段召開,目的是有效解決關鍵問題並促進機構間協議。 隨後於 2023 年 7 月 18 日、10 月 2 日和 10 月 24 日。
第二、三、四“三方會談”。 在達成這項協議之前,該法案作為乙個整體沒有遇到根本性的障礙。
靴子掉在地上。 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歐洲研究所歐洲經濟專案負責人董一凡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歐盟三大核心機構就《人工智慧法案》達成共識,這是乙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發展,這意味著該法案的最終生效基本上是板上釘釘的。在全球範圍內,《人工智慧法案》是具有較強歐盟特色的相對領先的整體監管規則。
在歐盟就《人工智慧法案》達成協議的談判中,有兩點爭論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
乙個是如何監管像ChatGPT這樣的高階人工智慧模型。 據彭博社報道,歐盟的乙份檔案顯示,所有通用人工智慧系統的開發人員都必須滿足基本的透明度要求,除非它們是免費或開源的。 透明度要求包括制定可接受的使用政策、更新有關訓練大型模型的最新資訊、遵守歐盟版權法以及報告用於訓練模型的資料。 根據該檔案,被認為具有“系統性風險”的模型將受到額外的限制。 歐盟將根據用於訓練模型的計算能力來確定風險。 專家表示,目前唯一能自動達到這個門檻的模型是人工智慧公司OpenAI的GPT-4。
二是生物識別監控技術。 該協議規定,各國**只能在公共場所使用實時生物識別監控,以防止恐怖襲擊等對公共安全的可預見威脅,以及搜查嫌疑人。 該檔案還禁止有目的地操縱技術和使用分類系統來推斷使用者的種族、宗教等個人資訊。 事實上,歐洲議會希望全面禁止生物識別監控技術。
姚旭表示,歐盟各方達成的最新協議並不意味著該法案已經正式完成了所有立法行動,最終需要退回歐洲議會和歐洲理事會進一步確認。 《紐約時報》報道稱,預計未來兩年內很難敲定該法規的許多細節,為人工智慧的發展留出足夠的時間。 直到談判的最後一刻,立法者和歐盟國家仍在爭論如何在促進創新和防範可能的傷害之間取得平衡的問題。
緊迫性:為歐盟人工智慧的發展提供最基本的護欄。
目前,人工智慧的發展速度遠遠超過技術監管、法律倫理和政策評估的步伐,需要一些更有遠見的框架來應對未知的挑戰。 董一帆表示,作為乙個超大規模市場,基於不同於其他國家和地區的人工智慧倫理和法律風險認知,歐盟希望利用其現有的市場規模和規則制定能力,影響全球人工智慧的發展方向。 此外,相對而言,歐盟在技術、企業規模和產業發展方面在世界上的地位並不高。 因此,歐盟希望通過牽頭制定一些基本規則,為自身人工智慧發展提供最基本的護欄。
歐盟《人工智慧法案》的快速推進,主要得益於ChatGPT等人工智慧技術爆發的壓力。 姚旭表示,自2024年11月OpenAI推出大型語言模型平台ChatGPT以來,全球主要經濟體對AI行業出台了不同的監管政策。 歐盟的人工智慧立法程序被迫大大加快,進展速度比以前預期的要快得多。
根據姚旭的分析,全球人工智慧監管立法有兩個趨勢:一是以中國和歐盟為代表的國家和機構迅速出台相關法規,從框架到細節探索人工智慧治理。 其中,今年7月,我國出台了《生成式人工智慧服務管理暫行辦法》,這是全球首部快速應對生成式人工智慧的法律,明確了國內人工智慧產業的發展方向和規範。 其次,在以美國為代表的國家中,一流的立法和行業仍在磨合。 OpenAI首席執行官阿爾特曼(Altman)在國會聽證會上呼籲對人工智慧進行更明確的監管,但美國現有的討論不足以在法律層面形成快速突破。
為了為人工智慧設定全球標準,各方仍在博弈。 姚旭表示,今年5月,在七國集團大阪峰會上,發達國家領導人聲稱要基於所謂的“民主價值觀”建立人工智慧的國際指導方針。 11月,中國、美國、歐盟和其他約20個國家在英國簽署了《布萊切利宣言》。 在近期一系列人工智慧國際治理會議上,“全球南方”國家普遍表示希望全球人工智慧標準合作程度繼續深化,不希望在所謂陣營之間“選邊站”,這完全符合中國對人工智慧領域國際合作倡議的重視。 從這個意義上說,《人工智慧法案》將使歐盟在人工智慧監管的國際合作中具有很強的獨立性。
姚旭表示,近年來,歐盟在科技治理領域形成了高度的內部協調,多項數字治理相關法案被高速“清關”,歐盟也在加快數字平台巨頭的監管之路。 《人工智慧法案》的快速進展再次證實了這一點。
新參考:平衡監管與發展是重中之重。
《紐約時報》報道稱,歐盟在達成協議方面的三方困難意味著《人工智慧法案》的關鍵輪廓已經確定。 該法案為尋求利用這項技術潛在利益的國家設定了新的全球基準。 《華盛頓郵報》援引哥倫比亞大學專門研究數字監管的法學教授阿努·布拉德福德(Anu Bradford)的話說,歐盟的全面規則“可以作為許多考慮監管的人的參考”。
歐盟在人工智慧立法中遵循“人工智慧造福人類”的概念,在人工智慧相關企業責任的約束方面,為全球其他經濟體提供了重要參考。 董一帆表示,歐盟推動《人工智慧法案》一方面可以利用布魯塞爾效應,讓在歐洲開展人工智慧業務的利益相關者能夠遵守相關規則和約束,從而對全球人工智慧技術和產業的發展產生直接影響另一方面,歐盟將通過與聯合國、G20、G7等多邊平台合作,積極推動自身規則,提公升法律的國際影響力。
歐盟《人工智慧法案》最終通過後,將成為全球加強人工智慧治理浪潮中的重要“目標”。 例如,《通用資料保護條例》(GDPR)已逐漸成為世界各國建立資料保護相關機制的重要參考,也是幾乎所有在全球運營的企業都必須實時跟蹤的重要合規依據。 鑑於演算法透明性、通用人工智慧護欄,以及歐盟《人工智慧法案》中禁止場景的劃分,各國後續立法肯定會參考各國的實際情況,逐一確定保障措施和例外情況。 歐盟《人工智慧法案》的後續落實也將成為各國關注的焦點,其中如何平衡監管與發展是重中之重。
歐盟的《人工智慧法案》受到全球審查,因為它不僅影響人工智慧開發人員,還影響教育、醫療保健、銀行和其他使用該技術的部門。
目前,歐盟的《人工智慧法案》也面臨一些爭議。 根據德國工業聯合會(BDI)的資料,歐洲目前在關鍵的人工智慧技術方面有落後的危險。 “隨著對人工智慧基礎模型和應用的全面監管,《人工智慧法案》將危及製造商和使用者的競爭力和創新能力。 BDI負責人Iris Plogg表示,該法案基於不成熟的標準,給公司的法律確定性比更多。
該法案的未來實施也受到質疑。 《紐約時報》認為,《人工智慧法案》涉及27個國家的監管機構,並要求在預算緊張的情況下聘請新的專家。 歐盟之前的《通用資料保護條例》(GDPR)後來因其在各國之間的非同步實施而受到批評。
姚旭表示,歐盟內部對《人工智慧法案》仍有異議,雖然很可能無法阻止立法程式的完成,但反映出歐盟《人工智慧法案》的矛盾。
董一帆表示,《人工智慧法案》是歐盟大國博弈的結果,力求在安全監管和促進發展之間形成平衡。
*:人民**海外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