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民營企業一直面臨融資難的問題,原因有二,一是民營企業沒有任何像樣的抵押品,二是民營企業違約概率高。
我國金融市場不發達,融資渠道比較單一,主要是銀行貸款。 因此,融資難的大帽子往往被戴在銀行的頭上,各種扶持和扶持也牽扯到銀行。
但銀行也很冤枉,這是乙個高槓桿、高風險的行業,最怕的就是違約產生的壞賬,銀行有自己的風控體系,民企自然是高風險的,真正的壞賬爆了還是要追究自己的責任。 所以,我覺得民營企業的融資板確實有點架子上的鴨子。
如何解決融資難?一時之間民企信用不上來,融資渠道的開拓也幾句話搞不通。
在我看來,與其強迫銀行為民營企業設定目標,不如控制銀行可以向國有企業發放的貸款額度。 銀行的存款是負債,貸款是資產,如果借不到,就意味著其實有負回報,所以銀行有放貸壓力。 如果對國有企業准入沒有限制,銀行就不會有這個痛點。 由於國家的無形擔保,對國有企業的貸款具有內在擔保。 另一方面,即使不線上,也沒有重大的問責問題,但如果發生在私營部門,那就完全不同了。
因此,少出台鼓勵銀行向民營企業提供融資的政策是沒有用的,最好是鎖定或限制國企貸款的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