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大單位、大形勢、大任務塵埃落定,誕生了不少科研專家。 據說,優秀的語言教師在準備課程時花在創造情境上的精力遠遠多於閱讀課文。
課程標準說:“語言學習情境源於日常生活中語言和寫作的實際需求,服務於解決現實生活中的實際問題。 “這當然很好,但是把上一篇文章讀得漂亮,難道不是語言和文字運用的真正需要嗎?你必須在某種情況下才能閱讀?
比如鄭振鐸的《貓》,這有多值得一讀**,師生們一起讀,讀出雋永的語言,讀出細細的線條,讀出貓咪一生的悲哀,多麼好看!然而,一位老師想加上這樣乙個學習習情境——
多麼深刻的文章**,就這樣,被所謂的情況弄得不雅!如果鄭振鐸先生知道自己的**是用來調查“芙蓉鳥殺人案”的,他會不會再寫一篇**,題目是“老師”,裡面可以這樣反思:
我心裡很傷心,真的,良心受傷了。 我沒有做出明確的判斷,就做出了放肆的判斷,冤枉了那個沒有權力、沒有權力、沒有辦法懇求的語文老師。 想到他不反抗的處決,搜查我的腸子,刮我的肚子,想出一些大的情況,我覺得我的偏執,我的無知,我的虐待,都是刺穿我良心的針,針!”
據說,然後老師“分解任務”,並通過以下漸進式任務指導學生閱讀課文:
任務1:走進“犯罪現場”。
任務2:剖析“我”以破案。
任務三:重播“追兇”的過程。
任務4:理解對“我”的懲罰。
任務5:揭開“謀殺案”的真相。
哎呀,真的是“你不設計大局,我還能看懂,你設計大局,我就糊塗了”。 通過這些任務,七年級學生還能如何實現沉浸式閱讀?
你看,去吃一頓好吃的就夠了,但現在吃飯前一定要找個理由說幾句吐酒,是不是覺得有點“脫褲子放屁——自找麻煩”?
上面的例子只是翻閱一本教學雜誌時隨便的,大部分都是所謂的情境可以代替的,不是針對原作者的,如果你被冒犯了,下次你就再換乙個例子——反正這只是乙個情境。
比如在同一本雜誌上,有一位老師不認真閱讀《戶口瀑布》,還不得不設計乙個“投稿專欄”。我不敢多說,但我敢說至少是25,000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