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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當代資訊科技的不斷發展,網際網絡資訊科技已全面應用到第一部門的工作中,近年來,“網際網絡+”已成為促進政府服務優化和行政效率提高的重要手段,但隨著數字技術的使用,手機和電腦的工作應該得到極大的便利。 但形式主義滲透其中,卻成為加重基層負擔的主要表現之一。
[背景事件簡介]近日,**網安和資訊化委員會印發了《關於防控“指尖形式主義”的若干意見》。 《意見》指出,“形式主義觸手可及”是數位化背景下形式主義的突變和革新,是加重基層負擔的主要表現。 防治“形式主義唾手可得”,對於促進黨風作風、作風、社會風氣向上提公升具有重要意義。 (** 已在網際網絡上發布的新聞)。
1、從法律屬性來看行政規程又稱行政規程,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向所轄下級機關、部門下達工作指示、明確指導原則的行政措施。 該法案在法律上不具有可執行性。
1、內部行政行為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法律概念。 內部行政行為是指行政主體代表國家對國家下屬的組織、人員和財產進行管理。 在法律規定上,參照《行政訴訟法》第十三條第(三)項,“行政機關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任免的決定”稱為“內部行政行為”。
2、領導與被領導之間必須有從屬關係,執行內部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與行政行為相對人之間必須存在監督與被監督者之間的法律監督關係。它不同於實施外部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與行政行為的相對人之間的關係,即只管理和被管理。 這是兩者之間的根本區別。
3、內部行政行為不是具體的行政行為。 我國《行政訴訟法》將其列為不可起訴行為之一,即被處分、處分的人不服,不能申請復議,但可以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提出上訴。
其次,在一些地方,“網際網絡政務”不僅沒有提高行政效率,反而浪費了行政資源,加重了基層負擔,淪為一種“觸手可及的形式主義”。
1、形式主義的典型特徵是脫離實際,認為形式決定內容。 形式主義的基本內涵表現為:重形式而忽視實質,重程式而忽視實質。 形式主義不注重調查研究,不了解實際情況,崇尚形式和空談,使工作處於盲目狀態。 這是一種遠非實事求是的工作作風;具體表現為過多的痕跡、工作套路、機械、用數字做膚淺的工作,以及多虛構少現實的工作作風。
2、指尖整治形式主義的重點是規範政務移動網際網絡應用和政府公眾賬號的使用,加強對其使用管理。 按照統一部署減輕基層負擔的專項工作機制,按照一級整治形式主義,加強政務移動網際網絡應用、政務公眾賬號、工作小組的規範化、規範化管理。 規範政府應用程式的使用防止強行使用,防止標記過多。 防止濫用排名,防止多次填寫強化壓實主體責任,建立長效工作機制。
(作者:王巨集律師【法律如劍】雲南恆智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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