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4年第三季度,我國壽險行業發展穩步回公升,三季度保費收入總額約30147億元(人民幣,下同),同比增長126%,比2024年同期增加9個7個百分點。 產品結構壽險保費佔比不斷擴大,健康險發展面臨瓶頸。 政策方面監管部門圍繞構建多層次保險保障體系、規範銷售渠道和行為、推動養老金第三支柱發展、防範保險業風險等主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檔案,推動壽險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斷深化。 展望未來儘管當前國際形勢依然複雜,地緣政治博弈持續緊張,但中國經濟經受住了來自國外的風險挑戰和國內多重因素交織帶來的下行壓力,國民經濟持續復甦,韌性強、潛力巨大、活力十足,我國壽險行業仍處於戰略機遇的重要時期。
一、前三季度壽險市場發展特點
(一)行業發展穩步上公升,保費增速保持兩位數增長
2024年第三季度,我國國民經濟持續復甦,壽險行業發展穩步回公升。 5月以來,主要保險保費收入連續5個月保持兩位數正增長。 其中,自今年7月增速創下新高後,近兩個月一直呈下降趨勢。 截至9月底,壽險公司累計實現初次保險費收入約30,147億元,同比增長,增速高於2024年同期9.7個百分點。
(二)壽險保費佔比持續擴大,健康險發展面臨瓶頸
2024年第三季度,壽險公司壽險保費收入情況金額達23,773億元,同比增長,增速較去年同期有所提公升11.5個百分點,壽險保費收入佔總保費的比重進一步提高高達 789%;健康保險費收入為:6004億元,同比增長,健康保險費佔比不到百分之二,對於;意外保險保費收入增速同比下降,保費佔比進一步下降至1.2個百分點
(三)行業總資產持續增加,資金利用結構調整
保險業資產規模穩步增長。 截至2024年9月底,保險業總資產約 296萬億元,同比增長;已使用資金餘額超級 265萬億元,同比增長高達 2 萬億。從資產配置結構來看,2024年三季度,行業固定收益類資產(銀行存、債)總配置比例,同比改善1.6個百分點;和投資分配,同比改善0.7個百分點。 ;其他型別投資(包括另類投資)的比例,同比下降2.2個百分點。有關詳細資訊,請參見圖 1。
圖1:2021-2024年第三季度保險資金配置結構。
單位:%)資料**:國家金融監管總局。
(四)監管持續加強,行業整體執行平穩
本季度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繼續加強對金融機構的監督管理,監管部門亂象處罰力度持續加大。 2024年第三季度,壽險公司開出罰單數量為250張,罰單金額合計2332萬元,均呈上公升趨勢,罰單數量同比增加約61%。,罰款金額同比增加約23%。。三季度,監管機構加大了對保險機構基本業務運營流程的處罰力度,以促進保險公司的良性運營(資料**:普華永道,《2024年第三季度保險業監管處罰與政策動態分析》)。
總體來看,目前保險業執行總體平穩,償付能力保持充足。 截至2024年第二季度末,受檢壽險公司的平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如下:,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為。在186家保險公司中,綜合風險等級為A的有55家,B級有104家,C級有15家,D級有12家。
二、監管政策
2024年第三季度,中國銀保監會將圍繞構建多層次保險保障體系規範銷售渠道和行為推動養老金第三支柱發展保險業風險防範等主題,發布一系列政策檔案,推動壽險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斷深化。
(一)構建多層次保險保障體系
7月6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發布《.關於適用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金規2024年第2期),將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適用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範圍擴大到涵蓋主要型別的商業健康保險,包括醫療保險、長期護理保險和疾病保險。 同時,針對目前已有病患者保障不足的現狀,要求將其納入醫保覆蓋範圍,鼓勵針對已有病患者、老年人等特定人群開發長期護理保險和疾病保險產品。 該政策將有助於推動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適用的商業健康保險惠及更多人群,促進多層次醫療保障有序銜接,豐富已有疾病人群和老年人的保險保障。
(2)規範銷售渠道和行為
8月22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發布《關於規範銀行**渠道保險產品的通知》。《通知》要求,即日起,各公司在產品備案時,應按照監管規定,在產品精算報告中明確說明成本假設和費用結構,並列出提成上限各公司按實際費用向銀行支付手續費,手續費等實際費用與備案材料一致;對於各公司已備案的銀保產品,應在8月31日前補充費用結構和佣金上限。 該政策將有助於進一步規範銀行**渠道業務,促進嚴格落實監管要求,對已按規定備案的產品條款和費率使用要求。
9月28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發布《.保險銷售實務管理辦法《辦法》將保險銷售分為售前活動、在製品保險銷售行為和售後行為三個階段,區分不同階段的特徵,分別進行規範。 建議保險公司在銷售保險前,應當建立保險產品分級管理制度,保險銷售不得作虛假、誇大陳述;在保險銷售中,不得使用強制搭售、資訊系統或網頁違約查詢等方式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保險售出後,應建立便捷的退保渠道。 《辦法》將於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從長遠來看,有助於統一保險銷售行為的監管要求,規範保險銷售行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三)推動養老金第三支柱發展
9月4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發布關於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與個人養老金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金規2024年第4號),主要明確了稅延養老保險與個人養老金對接試點過程中的工作要求、業務調整、產品管理、政策轉移等,對中銀保障做好客戶資訊確認、加強制度建設、業務運營等工作提出要求, 稅收延期養老保險試點保險公司公告、資訊上報。有助於進一步落實個人養老金相關制度要求,有序推進稅延養老保險試點與個人養老金銜接。
(四)防範保險業風險
9月10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發布《.關於優化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標準的通知(金規2024年第5號),在維持100%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和50%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監管標準不變的基礎上,根據保險業發展實際,優化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標準,引導保險公司支援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 有助於推動保險業回歸本源、穩健執行,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服務人民群眾。
3. 未來展望
(1)外部環境
經濟回公升的基礎仍需夯實。 當前,國際形勢依然複雜,地緣政治博弈持續緊張,世界經濟面臨多重下行風險,逆全球化風險持續上公升,經濟復甦仍面臨諸多挑戰。 中國經濟經受住了來自國外的風險挑戰和國內多重因素交織帶來的下行壓力,居民收入逐步穩步增長,居民消費適度增長,工業生產者降幅持續收窄,結構持續優化,國民經濟持續向好復甦。 總的看,外部環境日趨複雜嚴峻,內需不足,經濟復甦基礎仍需鞏固。
(2)趨勢展望
行業持續復甦,挑戰與機遇並存。 今年以來,我國壽險行業實現超預期發展,保費收入連續多月保持兩位數正增長,預計今年行業將保持穩健發展態勢。 但與此同時,該行業持續復甦的基礎仍然薄弱。 一方面主要銷售渠道面臨不同的發展困難。 在行業團隊轉型的背景下,個人保險渠道短期內難以扭轉團隊規模下滑趨勢,銷售隊伍核心人力沒有取得根本性突破,依靠產品從重大疾病到儲蓄,期限從10年。
三年和五年期間帶來的容量增加,大大減少了空間。 在新的收費規定下,銀保渠道正面臨與銀行重新談判和重新洗牌的局面。 另一方面,產品銷售難度進一步加大。 行業健康險連續三年放緩,健康險產品創新遭遇瓶頸儲蓄業務受客戶收入下降、客戶資源過度消耗等影響,後續業務發展壓力較大。
短期內銀保渠道業務面臨下行壓力。 8月,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發布《關於規範銀行**渠道保險產品的通知,限制銀保渠道的佣金,要求各公司通過銀行銷售產品,產品備案時,應在產品精算報告中說明成本假設和費用結構,並列出佣金上限,嚴格要求”。報紙和銀行是一體的”。從長遠來看,如果保險公司能夠在與銀行的合作中爭取更多的話語權,並嚴格執行“報銀合一”,將有助於降低手續費成本,提高運營效率。 但短期來看,預計將對銀保渠道的業務發展帶來一定壓力。
嚴格監管、強監管的態勢繼續加強。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的成立,標誌著我國金融監管進入新階段,隨著2024年下半年分支機構的逐步到來,監管力度將進一步加強,分支機構的監督檢查力度將持續加大。 同時,從第三季度開始,監管部門在成本控制、產品監管、銷售行為準則等領域出台了一系列相關制度,從長遠來看有利於行業持續健康發展,但短期內必然會帶來再適應、合規成本上公升、壓力上公升等問題。
保留所有權利。 中國人壽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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