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楊某的腰椎被丈夫打斷,十天報警40多次,但人們沒想到丈夫逍遙法外,她也找不到報警,最終引發了一場悲劇。 住院時,她又被丈夫****,搶救後得以逃脫。 事後,**拿出20萬安撫家人。
楊的兒子李軍透露了這個家庭30多年的不幸。 在過去的幾十年裡,楊女士多次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而這次腰椎骨折只是她所受傷害的冰山一角。 婚姻生活成了楊某長期的噩夢,這樣的悲劇還在很多家庭中默默上演。
7月17日,母親因父親家暴導致腰椎骨折。 原因是父親上班的時候,兒子李軍帶著母子一起吃飯,飯後還給父親打包飯菜。 但父親得知此事後,覺得自己晚上辛苦了,就出去吃吃喝辣,因為這頓飯,他們打得很厲害,導致母親的腰椎骨折。
得知母親再次遭受家暴後,李軍報了警。 為了防止母親再次受到傷害,他希望派出所能夠將父親李某拘留。 之後,警察帶走了父親,去病房找母親做記錄,認為父親應該因為這件事而被拘留。 然而,讓李軍沒想到的是,報警後,父親依然逍遙法外。
而且,父親一再威脅病房,威脅要殺了母親,買炸藥,一家人一起死了。 李軍再次報警,然後一名警察去他母親的病房做筆錄,告訴他們李軍已經被拘留了。
但兩天後,大姐發現父親一直正常工作。 27日晚,李軍再次聯絡派出所。 28日凌晨,李軍被送醫**,稱母親被父親李某用菜刀砍傷。 當他趕到現場時,他的母親昏迷不醒,渾身是傷,分不清被割了多少刀,半隻耳朵不見了......後來,經過兩次轉院,經過10個小時的搶救才脫離危險。
除腰椎骨折外,母親還有六處骨折、六處肌肉骨折、開放性肋骨骨折、三分之二左耳缺失、左面神經損傷。
出院後,派出所表示,可以替母親申請生活補助,幫他們20萬元,9月份還給了他們一張5萬元的支票。 但這遠遠不能彌補這個家庭長期以來遭受的痛苦和傷害。
網友對此反應強烈,網友A表示:“這樣的家暴簡直令人髮指,為什麼會發展到這個地步?”
網友B說:“家暴”是誰發明的?這顯然是對受害者人身權利的侵犯,例如身體權、健康權、生命權和自由權而且不能因為一張結婚證,就成為男人打女人的傘。
網友C說:派出所在面臨侵犯人身安全的行為時,其實是以“和平”的方式處理問題,似乎把家暴當成普通的民事糾紛來對待。 這樣的態度讓受害人失去了報警的勇氣,加害者更加膽大妄為,惡行愈演愈烈。
網友D說:等孩子長大了,父親還是長期虐待母親,孩子應該盡快反省,揍父親,也許他不敢長期虐待母親。
在這場家庭悲劇中,**的宣告還沒有被看到。 家庭暴力不是家庭事務,而是乙個嚴重的社會問題。 根據法律規定,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然而,頻繁的報警電話表明,制止家庭暴力絕非易事。 官員很難決定家庭事務,但社會必須更堅決地應對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