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持血脈的純潔,上古草原使用殘忍的手段,避免男女混淆。
草原法的核心,即草原人民的生存原則,是利益至上。 為了追求利益,他們可以無視親情和友情,甚至沒有人際關係的基本原則。
從歷史上看,人與部落、兄弟之間經常為利益而戰,導致屍體散落在田野上。 搶劫和掠奪成為他們的日常工作。 從夏、商、周到明朝,中國一直抵抗著北方草原民族的入侵,這就是原因。
在沒有放牧的情況下,他們只能靠掠奪生存。 然而,不可預測的天氣和自然災害頻發,缺乏放牧的情況經常發生。
草原人民重視武力,崇尚勇敢、力量、智慧和高貴。 這也體現在古代草原女孩的擇偶標準上。 由於草原和耕作方式的不同,其社會交往方式也與農耕民族不同。
在繁衍方面,草原上的女孩大膽、開放、活躍,民族或部落對此毫無異議。 因此,草原不提倡從頭開始的思想,這也導致他們的婚姻形式與農業民族的婚姻形式大不相同,例如婚姻搶劫。
在別人的婚禮上,如果乙個年輕人看中了新娘,欣賞了她的外表,他可以搶走它。 當然,新娘的家人不會讓它被搶走,所以雙方之間通常會發生爭吵。
如果新郎的團隊輸了,他們只能眼睜睜地看著新娘被搶走。 如果新郎的團隊獲勝,新娘仍然是他們的。 在婚劫戰爭中,很多人因為缺劍缺槍而死,包括愛上新娘的年輕人、新郎、幫手,甚至吃瓜的人也被流箭擊中。
然而,從來沒有人因憤怒而殺死新娘的情況。 而一旦搶劫成功,雙方的部落就會形成深深的仇恨。 這是對部落的仇恨。
成吉思汗的母親是從梅爾培部落手中奪走的。 後來,成吉思汗娶了爾提人,但公尺爾貝格部落早已做好準備,他們率軍夜間搶劫巴爾蒂人,搶劫了部落的財物。
然而,九個月後,成吉思汗與他的兄弟扎木合和他的叔叔王漢聯合起來,再次將孩子搶了回來。 不久之後,波爾蒂生下了他們的第乙個兒子朮赤。
雖然人們普遍認為朮赤是公尺爾培部落的後裔,但成吉思汗堅信自己的兒子。 成吉思汗的後宮裡到處都是美女,其中大部分是他戰勝其他部落後搶走的妻子和女兒。
有人可能會問,有那麼多敵人的姐妹和妻子在他身邊,他不怕被殺嗎?這讓我們回到了草原部落的想法。 他們崇尚勇敢,認為互相搶奪是理所當然的,贏家是最勇敢的。
所以,不管是誰搶女人的,只要她結婚生子,一切都會順利進行,甚至沒有人會責怪他們。
在一些地方,在路上結婚是傳統習俗,即使是現在,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 這種習俗體現了對勇氣和力量的尊重。
婚姻的基本形式是,如果家裡有有權勢的客人,主人會安排他與成年女兒上床,希望留下男人的後裔,獲得更好的基因。
他們相信勇敢和高貴是天生的,也是遺傳的。 除了這兩種情況外,草原民族對女孩的交往基本沒有限制,女孩在戀愛關係中也非常活躍。
因此,在草原民族中,非婚生孕和在母親家中分娩的情況並不少見,沒有任何違反規則的行為。 生下孩子後,母親的家人將負責撫養孩子。
在草原上,婚後的第乙個孩子不一定是丈夫所生的,這對男女結婚並不重要。 對於普通牧民來說,繁衍是重中之重,他們歡迎多乙個孩子。
然而,對於貴族來說,他們更注重血統的純潔,防止平民和奴隸的血統混入自己的家庭。 他們認為不純的血統可能會影響他們的地位。
雖然草原上沒有**這樣的東西,但新娘可能在結婚前就懷上了她的第乙個孩子。 因此,草原上的貴族有殘忍的殺頭習俗。
新婚妻子的第乙個兒子,無論他的外表如何,都被殺害了。 殺後,不是扔掉或掩埋,而是煮熟後與家人一起食用。 在一些地方,酋長也被獻給酋長、可汗或國王。
草原民族的風俗習慣與農耕民族不同。 農業民族注重長子繼承制度,而草原民族則更喜歡小兒子的繼承。 這是因為草原民族的貴族對自己第乙個孩子的血統非常有信心,所以他們經常選擇將自己的地位、頭銜和家族財富傳給最小的兒子。
當然,如果草原貴族新娘所生的第乙個孩子是女兒,那麼這個女兒長大後不會嫁給地位相當的貴族,而是會被撫養或嫁給部落的下層成員。
草原姑娘雖然婚前可以享受浪漫,但婚後,丈夫對她們嚴格管教,不允許她們胡說八道。 除非她的丈夫死了,否則草原女孩可以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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