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詞典》這本陪伴著無數中國人成長的工具書,近日被一位網友起訴。 網友認為,《新華詞典》中的一些定義和例句不恰當,違反了法律和社會價值觀,並要求出版社道歉和賠償。 這一事件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討論,也讓我們看到了大眾對文化傳承和語言規範的關注和期待。 《新華詞典》作為漢語權威工具書,在傳承中國文化、促進漢語標準化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們應該以開放包容的姿態面對這場爭論,積極學習如何更好地傳承和弘揚中華文化,促進中文工具書的完善和發展。
網友起訴的理由是什麼?
據了解,起訴《新華詞典》的網友是一名自稱是“中國情人”的男子,他通過**宣布正式起訴《新華詞典》。 他指出,在《新華大辭典》第12版中,對“倭”一詞的解釋只有乙個“古代叫日本”,抹殺了日本人的歷史罪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愛國主義教育法》第37條。 他還指出,《新華詞典》中的“玩”字列舉了“玩”字,例如“**性”,是對婦女的侮辱和歧視,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條,存在對婦女的歧視、侮辱和虐待。 他還用“累”字和“累”字作為“累”字,作為“孩子小,成累贅”的例子;對“不要”一詞的一種解釋是“被拉伸或卡住”,然後是“腰間別著手槍”等用例,被認為是不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內容,誤導了年輕人,損害了社會風氣。 他要求新華詞典出版社賠禮道歉,並賠償他精神損失10萬元。
法律專家和語言學專家怎麼看?
對於網友的訴訟,新華詞典出版社法律顧問表示,將積極回應,並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他認為,該網民的訴訟沒有事實依據,是對新華詞典的惡意誹謗,是對出版社聲譽的侵犯。 他指出,《新華詞典》是一本反映漢語事實的參考書,其編纂遵循科學、規範、權威的原則,內容經過嚴格的審查和校對,不存在違法不正當的內容。 他還表示,《新華詞典》是一本不斷更新和完善的參考書,出版社歡迎讀者提出合理的意見和建議,但不接受無理指責和誣告。
法律專家和語言學專家也對網民的指責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他們認為網民的判斷不專業、不客觀,他們的意見可能會混淆是非,歪曲事實。
關於“倭”字的釋義,法學專家指出,違法的前提是違法行為的“存在”,而《新華詞典》只對“倭”進行了解釋,並沒有多加描述,更談不上“存在”的前提。 聲稱違反這一規定是典型的“捏造”犯罪。 語言學專家指出,對“倭”字的解釋是基於歷史和語言事實,並不是對日本的美化或否定。 《新華詞典》作為一本小詞典,以收詞為主,從上世紀50年代到現在,所有版本,在“倭”字中都沒有包括“倭寇”字,所以所謂“新版刪”字是不對的。 商務印書館出版的《現代漢語詞典》和《新華詞典》作為中型詞典,每個版本中都包含“倭寇”一詞。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中對“倭寇”一詞的解釋是: 14 16世紀,日本海盜多次騷擾和搶劫朝鮮和中國的沿海。 在抗日戰爭期間,日本侵略者也被稱為日本侵略者。 這一切說明,《新華詞典》並沒有忘記或否定歷史。
對於《新華詞典》的編纂和修訂,法學專家和語言學專家紛紛表示支援新華詞典出版社的態度和做法,認為《新華詞典》是一本不斷更新和完善的參考書,需要與時俱進,反映社會變化,滿足讀者的需求。 他們建議,新華詞典出版社應加強與社會各界的溝通與交流,聽取各方意見和建議,對詞典進行全面審核和修訂,使其更加科學、規範、權威、適用。
這場關於《新華詞典》解釋的爭議,不僅是一場法律之戰,更是一場文化對話。 它讓我們看到了《新華詞典》在中國語言文化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也向我們展示了公眾對語言文化的關注和期待。 它讓我們思考如何正確理解和使用《新華詞典》,如何科學評價和完善《新華詞典》,如何有效地繼承和發揚新華詞典。 也讓我們思考如何在尊重歷史和事實的基礎上適應社會和時代的變化,促進漢語文的規範化和發展,促進中華文化的創新和繁榮。 這些都是值得我們深入研究的問題,也是我們共同的責任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