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對太監了解多少?關於太監的古代文獻大多來自對著名太監故事的描述。 什麼趙高, 張讓, 高立石, 童冠, 王震, 魏忠賢等一會。 這些有名的太監,他們的命都結束了,平時都是皇帝任何獎勵下面**隨意的“孝”。,足以讓他們退休。
然而,對於普通的太監來說,在失去了陽剛之氣之後,他們不得不一直待在宮裡工作,直到年紀大到無法工作才離開。 在皇宮裡生活的歲月,不可避免地,會有一些社會脫節讓他們回歸民俗生活,真的能適應嗎?如何保障他們的養老生活?
魏忠賢劇照)。
第一種方式,即個人行動。 首先,這裡要說明一下,能夠成為宮裡的老太監他們往往有一定的能力也因為有足夠的工作經驗,才在晚輩眼中有了地位和威望。 說到能夠退休,你手中的資金,它應該是乙個相對重要的數字
有的老太監在退休前,會在外面買房產和田地,這樣出宮後才能有個穩定的住處。 至於田野,他們從小就失去了男性的身體器官,無助自己下去種地是絕對不可能的。
*時期老太監**)。
他們購買田地,租給農民獨自過著特許公眾的生活。當然,這是理想的情況,乙個人想要過上平靜的生活,這絕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當你老了,身邊沒有人,腿腳不好,沒有人照顧自己,你會孤獨到最後最後,他經常在心理和身體上的痛苦中死去
更何況,還會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情況,在宮裡,他們地位卑微,但都是太監我們可以互相支援。在太監和太監之間,還是乙個比較團結的群體,如果太監總管知道的話,這**無緣無故欺負自己的太監,它經常導致一些公開和隱蔽的衝突
大太監李連英**)。
但出了宮門,作為乙個“孤獨”的太監被排斥是正常的。 尤其是對於乙個普通的老太監來說,他沒有權力和權力,只有一些退休金加上以前的積蓄,想要過上穩定的退休生活如果沒有絕對的頭腦,這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
普通的太監,要想安穩生活,還是要維持乙個群體結構,互相扶持他們非常擅長這一點。明清兩代誕生“太監養老金俱樂部制度”。簡單來說,和我們現在進入公司的時候是一樣的,公司給我們繳納社保,但是那個時候,宦官必須自己繳納社保
晚清宦官張曉德**)。
那個年代的太監進宮後,會被在宮裡工作多年的太監提醒:現在不要把你當太監,而是出宮後,你可以選擇出家或道士。 提前將一部分錢捐給京城的寺廟或道觀,讓你日後老去您將能夠在您一直在捐款的寺廟和道觀中退休
這種養老,無論理論上還是實踐上都非常有效,寺廟和道觀也喜歡這種投資。 宮裡有那麼多太監從產出的角度來看,這是乙個完美的消費群體。 但從他們自己消費的角度來看,太監才是完美的客戶因為很多太監經常半途而廢
晚清太監陸來府)。
當然,作為皇室成員,皇帝必須對他們有所照顧。 據《知中志》記載,明朝朝廷特設立了乙個為宦官服務的機構,稱為安樂廳和叮噹廳。安樂堂相當於今天的療養院,如果太監們生病了,那可以帶他們到這裡**,康復後,他能夠回到他的跑腿工作
如果他死了,他就得去淨月殿火化,宮女們就葬在那個地方。 這些都是普通太監的選擇,那些有抱負的頂級太監,選擇“自支撐門戶”
清末宦官,邵興祿,內殿之主)。
以明朝第一代專制太監王震為例,他與明朝戰神朱啟真關係很好,從小與他一起長大。 長大後,他靠的是朱啟真手中賦予的權利,這叫威望和福氣。 雖然它塑造了民用堡壘如此極端的變化**,堪稱明朝的恥辱,卻要對待他們手下的太監王震誠懇
當他獲得權力和金錢時,他自費建造了它智華寺、玉泉寺、靈巖寺和許多其他寺廟。 首先是能夠讓自己在老年後擁有乙個乙個可以為老年人退休的地方。二是看在他手下的那群太監,以後會老的也可以陪著自己,一起在寺廟裡過生日
明代戰神朱啟真劇照)。
然而,他萬萬沒想到,民堡的變動,竟然會讓他成為臭氣熏天的太監,更何況是腦袋它在錘子的物理作用下開花
可以說,在明清時期,只要努力工作,就不會發生意外,根據工資水平,每年捐錢,加上工作經驗的影響,以及職位的晉公升當你退休時,你一定有資格加入“養老金俱樂部”。。養老金問題根本就沒有抽水,社保已經支付了很多年,我已經完美地解決了這些問題
智華寺**)。
但如果把時間線拉長到太監存在的整個歷史,你會發現太監們真的很慘。 他們中的大多數人在離開宮殿後找不到家或者當你回到家時,你的家人不想接受你
當他們有錢的時候,我想在外面養一些正義的孩子,幫助我養老然而,這些正義的兒子最終揮霍了他們的錢財,拋棄了他們的父親比陌生人更陌生。在那些日子裡,有多少人會為乙個太監想道
智華寺**)。
宮裡的太監一般都惹不了畢竟,這是皇家的“財產”。 但養老金方面,太監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弱勢群體。他們中的一些人被迫無助選擇組團成為土匪,如果沒有實力,那你就只能在街上乞討了
我想當時的他們,回首自己的一生,一定充滿了怨恨和痛苦吧?關於太監的歷史記載往往帶有一些負面色彩。 但他們也無法決定自己的生活他們比普通人更不想當太監不是嗎?
智華寺的雕刻工藝美到令人耳目一新)。
張雪松. 清代以來的太監廟分析[J].清史研究, 2009(4):89-96方靜雯. "超越家庭的可能性:歷史人類學視角下的互助養老金——以太監和自我梳理女性為例。 "意識形態陣線 414(2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