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越來越普及;除了收入穩定、工作環境較好、工作壓力較小外,就連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家屬,在去世後也能獲得一大筆錢。 那麼,政府機構和單位的退休人員在去世後有40個月的養老金嗎?
目前,我國政府機構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標準是國家於2024年發布的《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一次性死亡撫卹金支付有關問題的通知》,其中明確規定養老金標準為:
烈士和因公殉職的,按照城鎮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上其出生後40個月的基本工資或者基本退休津貼死亡的,為城鎮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加上出生後40個月基本工資或者基本退休金的2倍。可以看出,退休人員去世後,家屬可以領取,直到他或她去世40個月基本退休津貼這導致許多人認為,政府退休人員的家庭成員可以在他們去世後40個月內領取基本養老金但其實並非如此,基本退休金和基本養老金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2024年10月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前,政府工作人員退休後退休津貼,按崗位工資與退休前職等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算支付。 其中,工作滿35年以上者,按90%領取報酬;工作年限超過30年但不足35年的,按85%支付;如果工作年限超過20年但少於30年,將按80%支付。 除了基本的退休金外,退休人員還可以領取補貼,這構成了他們退休後的全部收入。
如果老李在2024年從該機構退休,他退休後每月將領取7000元,其中退休費為4000元,補貼為3000元。 那麼在他死後,他家裡收到的金額是4000 40=160000,而不是按照7000計算的28萬元。
因此,改革前的退休人員去世後,家庭成員領取的不是退休人員每月總福利金的40倍。
2024年10月政府機構養老保險改革後,政府工作人員退休後領取養老金。 但是,對於2024年10月1日之後退休的人,其死亡後的養老金不是以養老金為基礎計算的。
許多地方出台檔案明確,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身故後一次性養老金的計算發放依據是:按退休時計算並繳納的基本養老金之和乘以相應職位(等級)的計算係數與本人按照國家和自治區規定調整的基本養老金之和確定
以寧夏自治區為例,部門級領導的養老金計算基數為60%,這意味著如果老李在2024年以部門級領導崗位退休,其退休時養老金為8000元,而根據國家政策,近兩年養老金調整增加了500元, 達到8500元。那麼,他的養老金的計算基數是8000 60%+500=5300,他去世後家屬可以領取的金額是21.2萬元,而不是按照8500元的養老金計算的34萬元。 兩者的差距還是不小的!
綜上所述,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在去世後的前40個月可以領取基本退休金,很多人認為這是40個月的退休金。 其實並非如此,在2024年政府機構養老保險改革之前,退休待遇除了基本退休費外還包括一部分補貼,而2024年改革後,養老金計算基數需要乘以小於1的係數乘以養老金。 因此,對於政府退休人員來說,他們去世後,他們的家人將獲得不到40個月的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