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同盟SGR國家註冊和認證的化學品標籤要求
29.化學產品的標識應包括以下資訊:
a) 通過其標識標識的化學品名稱(化學品名稱可另外包括**(公司)的名稱);
b) 製造商的名稱、地點(法人實體的位址),包括國家、製造商的**編號(由該製造商授權)、化學產品的進口商;
c) 數量超過國際和區域(州際)標準清單中所列標準中規定的濃度的化學品和化學品混合物的名稱,在沒有國家(州)標準的情況下,從而確保符合本技術法規的要求;
d) 儲存條件和製造商的保修義務(保質期、保質期等);
e) 具體說明其下化學產品製造的檔案(如有);
e) 有關化學產品危險性質的資訊,包括警告標籤。
30.在歐盟關稅區內簽發的化學產品的標記必須按照俄羅斯的方式和成員國的立法,按照銷售化學品的成員國官方語言的相應要求進行。
31.標記必須清晰易讀,耐機械應力、化學試劑、氣候因素,並應保留到化學產品被充分使用和/或利用(加工)為止。
32.化學產品的標記可能包含其他資訊。
33.化學產品的標記直接應用於產品的包裝或所附的標籤上。 預防性標籤元素應與化學產品標籤中包含的其他資訊區分開來,並符合 GOST 31340-2013。
34.如果包裝上沒有足夠的空間進行標記,則化學產品應附有標籤或插頁,並且本技術法規第29段規定的資訊已完整發布。
8. 預防性標記的要求
35.警告標記應採用危險標誌、危險標誌、訊號詞的形式,並應按照 GOST 31340-2013 的說明描述危險預防措施。
9. 安全資料表要求
36.製造商(製造商授權的人),在歐盟關稅區內生產化學產品的化學產品進口商構成安全護照。
化學品和混合物登記冊中包含的化學品和混合物特性資訊可用於編制安全資料表。
37.化學產品**安全資料表必須包含在化學產品隨附的檔案中。
38.安全護照是在化學產品在歐盟海關領域放行之前簽發的。
39.GOST 30333-2007 中規定了安全資料表中必須包含的資訊要求。
40.安全資料表的原件由化學品的進口商製造商(由該人的製造商授權)儲存。
41.安全資料表的有效性沒有限制。
42.在以下情況下,必須更新和重新發布 SDS:
a) 更改製造商(製造商授權的人)、化學產品進口商的名稱和(或)位址;
b) 改變化學產品的成分,根據本技術法規第 27 段對其進行重新分類;
c) 接收額外的或新的資訊,以提高資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43.應化學產品消費者(購買者)的要求,任何感興趣的註冊法人或個人作為個體企業家以及個人,必須擁有由製造商(製造商授權的人)免費提供的安全資料表副本本產品的進口商。
10、確保化工產品符合技術法規要求
44.符合本技術規定的化工產品符合其要求。
45.化學產品的研究(測試)方法在國際和地區(州際)標準清單中列出的標準中確定,並且在沒有包含研究(測試)和測量規則和方法的國家標準的情況下,包括應用和實施本技術法規要求以及實施化學產品合格評定所需的抽樣規則。
十。
1.新化學品通知。
46.通過將化學品和混合物登記冊中的資訊輸入到新化學品中。
47.根據歐亞經濟委員會制定的程式,本協定生效後,成員國的授權機構(以下簡稱授權機構)通知在歐盟關稅區內發放的新化學品。
48.傳送給授權機構以通知新化學品的資訊應包括:
a) 按照附件3的結構提交化學品安全報告;
b) 根據 IUPAC 命名的化學品名稱,包括英文名稱;
c) 化學品的結構式;
d) CAS號;
e) 化學品的儀器分析;
e) 化學品的純度;
g) 化學品的預期用途;
h) 擬議化學物質的利用(處理)方法;
(一) 化學品的運輸方式以及為預防和消除緊急情況而採取的措施;
j) 分析控制方法;
l 化學、物理、化學資料;
m) 化學毒性資料;
n) 化學品的生態毒性資料;
o) 主管當局根據成員國立法(試驗)確認的實驗室(中心)進行的化學測試(測試)的資料(測試)的副本,用於確定生物蓄積性、致癌性、致突變性、毒性。自本技術法規生效之日起 2 年內在其他實驗室(中心)進行研究(測試)。
12、化工產品符合技術法規的評價要求
49.在歐盟海關領域簽發的化學產品須進行合格評定。
50.符合本技術法規要求的化學品的合格評定應按以下形式進行:
a) 國家登記通知;
b) 允許國家註冊。
51.在通知國家註冊並允許國家註冊化學產品時,申請人可以根據其領土上的成員國(這些產品的進口商)的法律將法人或個人註冊為製造商的個體企業家(製造商的授權)。
52.通知國家註冊和允許的化學產品的國家註冊由授權機構進行。
53.如果化學品資訊被列入化學品和聯合混合物登記冊並符合下列要求之一,則發出化學品國家註冊通知:
一種)化學產品不包括《歐盟化學品和混合物登記冊》中所載的禁用和/或限制的化學品和混合物;
b) 含有限制使用的化學品和混合物的化學產品,其資訊已列入本聯盟化學品和混合物登記冊,其濃度低於附件4規定的限值。
54.對於已發出化學產品國家註冊通知的化學產品國家註冊通知書,申請人應向授權機構提交以下檔案:
a) 按照附錄5的要求發出化學產品國家註冊通知書;
b) 根據本技術法規第 36-43 段發布的安全資料表;
c) 在測試(研究)實驗室(中心)進行的研究(測試)和(或)包含從官方資訊中獲得的資訊的檔案**。未提交《歐盟化學品和混合物登記冊所列化學產品研究(測試)議定書》以及可以使用計算方法分類的化學產品。
55.化學產品的國家註冊通知可以通過電子方式進行。
56.為了按照本技術法規第55段的規定進行化學產品國家註冊通知,申請人應以電子形式向本技術法規第54段規定的檔案提交給本授權機構。
57.審議申請人以電子形式和紙質形式提交的檔案,通過關於通知或拒絕化學產品國家註冊的決定,將化學產品轉移到個人註冊號,根據** N6發布化學產品國家註冊通知,以及電子形式的註冊說明,應由授權機構自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收到本技術規則第 54 段規定的檔案。
化學產品通知國家註冊證和電子版註冊商標的有效期沒有限制
59.獲得許可的州註冊適用於:
a) 化工新產品;
b)《化學品和化學品混合物登記冊》中含有濃度超過本技術法規附件4所規定限值的化學品和混合物的資訊。
化學認證流程:
提供申請表,並將產品資料提交給我們審核,資訊OK,然後簽訂合同,合同簽訂後,將支付50%的預付款,並將電子證書確認給您,關稅同盟***會找到50%的尾款,然後傳送原件;
如有必要,需要進行樣品測試和工廠審核。
化學認證所需資料:
俄語手冊 需要手冊。
需要俄語的英語技術護照。
英語、俄語、MSDS 必需。
產品**,包裝**(內包裝,外包裝)。
iso9001
申請公司資訊 是的,關稅同盟公司資訊-進口商營業執照 (2)稅務總局頒發的企業稅務登記證 (k)公司詳細資訊(名稱、法定位址、總經理、**傳真、郵件)。
認證時間:證書電子版將在8-10週內從俄羅斯寄到中國,原件將在1-2週內從俄羅斯寄到中國
年鑑費:沒有;
樣品檢測:沒有樣品也能測試。
工廠審核:必要時需要;
EAC認證機構:
關稅同盟EAC認證中心 上海晶禾工業裝置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