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積極履行職責,確保足額支付拖欠工資。
經過多方協商,農民工、A公司、公尺公司代表達成三方協議,解決拖欠工資問題。
基本案例詳情]2024年,公尺某將四川省簡陽市某所學校的部分勞務分包給A建工***(以下簡稱A公司),組織數十名農民工進場施工。截至2024年2月,A公司已按照合同約定的專案進度支付相應金額,但公尺某仍拖欠20多名農民工工資共計21萬餘元。 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到投訴後展開調查,公尺某拒不出庭,逃離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責令公尺某在規定期限內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同年4月8日, 並於5月20日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同年12月2日,公安機關在浙江省逮捕了公尺某,2024年6月22日,該案以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移送簡陽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2024年3月31日,簡陽市檢察院作出依法不起訴公尺某的決定,同時依法予以訓誡,責令其作出悔罪書。
履行職責]積極依法履職,積極協調解決拖欠工資問題。在審查批准逮捕的過程中,檢方認為公尺某不具備用人單位的資格,A公司雖聲稱已完成和解,但並未提供相應票據,並按照《關於加強拒收勞動報酬疑似案件查處協調工作的通知》相關規定, 不足以證明公尺某涉嫌拒交勞動報酬罪。為此,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作出不批准逮捕公尺某的決定,同時列舉了詳細的取證提綱,指導偵查工作。 檢察機關在依法辦理案件的同時,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安局協商,組織農民工、A公司、公尺某代表在澄清事實的基礎上,協商出春節前解決拖欠工資問題的具體方案。 責任和利益。經過充分協商,三方簽訂了協議:公尺某將房產抵押給A公司,A公司代公尺分期支付拖欠的工資。 春節前,首批15萬元工資發放給農民工。
依法履行職責,支援追查刑事犯罪,確保農民工工資全額兌現。 公安機關按照指導性調查提綱收集了新的證據,確認A公司已將農民工的勞動報酬全部支付給公尺,遂將案件移送審查起訴。 根據全案證據,公訴人認為,公尺某涉嫌拒交勞動報酬罪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 檢察機關在夯實刑事辦案證據基礎的同時,繼續以系統思維對拖欠工資問題的解決情況進行跟蹤監督,結合刑事和民事考慮,統籌考慮案件的最終辦案。 民檢部門在徵得農民工代表同意提起民事訴訟後,認真做好了起訴支援工作。 農民工起訴後,簡陽市法院於2024年1月30日立案。 庭審中,A公司全額支付餘款,農民工申請撤訴。
依法延伸履職,切實加強訴訟源頭治理,推動優化農民工權益保護機制。 檢察機關結合案件中反映的問題,梳理了近三年來同類案件的辦理情況和需要注意的問題,並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出了社會治理檢察建議。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認真分析貫徹,會同檢察院、公安局建立部門間聯動機制,及時有效處置拒交勞動報酬案件。
典型意義]辦理拒交勞動報酬案件,要堅持依法懲治犯罪與保護農民工權益並重。要自覺踐行群眾利益不輕的思想,把解決拖欠工資問題擺在執法辦案的重要位置,既要依法辦案,又要積極履行職責,協調監督有關單位和單位形成解決拖欠工資問題的合力。
在處理涉及分包工程的拒交勞務報酬案件中,要準確識別不同的責任主體,為共同解決拖欠工資問題奠定良好基礎。 對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下達的限期支付拖欠工資的命令,檢察機關要審查責任主體是否符合資格,不能僅僅因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已經確定就忽視對主體資格的審查同時,要注意區分認定犯罪的證據和事實與認定拖欠工資的證據和事實,區分刑事責任主體和拖欠工資責任主體,促進各方對工資支付形成“共同責任”,共同開展工作解決拖欠工資問題。
辦理拒交勞動報酬案件,要積極融入社會治理,從源頭上提高保障農民工權益的水平和實效。 要從治標治本轉變,從治標治本轉變,積極運用檢察建議等手段,推動行政機關完善拖欠工資制度機制,遏制拖欠工資現象的發生。
作者單位:四川省簡陽市人民檢察院(江勤勤、張國良、陳振健)。
責任編輯:曉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