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瓜,得到瓜!該男子因“獵殺4只紫貂”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自願認罪,被罰款5000元!

Mondo 文化 更新 2024-01-19

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果迴圈,報應不愉快,現實中很多悲劇都有跡可循,不要作惡,否則會有報應的一天,好的開端可以有好結局,不要做違法犯罪的事情,否則可能有坐牢,還有罰款,沒本事, 沒有本事也沒關係,說實話,結果可能越囂張。

12月2日,黑龍江省高階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危害珍貴野生動物的案件,一名男子以牟利為目的,在國家公園設施陷阱中,非法獵殺了4只國家一級重點保護動物紫貂,隨後被逮捕,最終法院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5000元。

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基本上都是珍貴的、瀕臨滅絕的動物,這些動物也被稱為“坐牢的野獸”,只要是非法捕殺,基本上都是重罰,只要是成年的,都會遠離這些動物,畢竟在野外這些動物也是非常致命的,但是越珍貴價值越大, 但也讓一些人有了牟利的險惡用心。

2024年12月,李某前往東北虎豹國家公園轄區內某林場,設定陷阱抓獲多隻紫貂,4只紫貂全部死亡。

紫貂是北亞特有的水貂動物,是列入中國重點保護動物的一級保護動物,李某明知非法狩獵是違法犯罪行為,但為了錢,他不惜冒著生命危險,構成了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最後李某的惡行被控告。

2024年1月27日,李某被傳喚到案,同年5月17日,李某在律師見證下自願簽署認罪書,遂陽市人民檢察院隨後對李某提起公訴,最終經庭審,李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罰款5000元,依法沒收犯罪工具, 而涉案的紫貂也被沒收,無害化。

因為殺了4只動物,結果被判了10年徒刑,有人覺得太重了,其實並不重,畢竟法律規定就算殺了別人的狗,也要賠上萬,別說國家一級保護動物了,這種動物已經很少見了, 如果你不嚴厲懲罰獵人,你就不能樹立榜樣,你可能會讓乙個物種滅絕。

李某在作案前也知道捕殺珍貴野生動物是犯罪行為,但他還是很幸運,最後得到這個結果也是瓜,因果報應,人生要有敬畏感,賺錢也要走對路,否則結局一定不好,10年有期徒刑已經是輕判了, 有什麼不好的,你要危害一級保護動物,你覺得李的行為怎麼樣,在下面留言分享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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