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法官”機制作為一種創新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
資料圖:保障商家合理反駁的權利,是平台經濟發展不可或缺的一環。 圖ic照片
文 |關玉冰.
一段時間以來,在網路平台上的產品被消費者差評後,商家投訴難的問題一直困擾著不少商家。
不過,據《中國青年報》報道,近日,一種名為“網路法官”的平台訴求模式引起了人們的關注。 據了解,產品被消費者給予差評後,商家在外賣平台點選“申訴”說明相關情況後,平台會將使用者評價、商家評論、使用者下單、使用者備註、配送資訊等內容推送給公眾進行審核,審核會通過投票決定支援使用者或商家。
消費者是上帝,企業充分滿足消費者對經濟利益的合理需求是沒有錯的,消費者也有對商品進行評價的權利。 但有時候,“老天爺也會打盹”,如果消費者“打盹”,難免會誤傷商家。 在當下的平台經濟時代,差評對商家的影響要比以往的評測大得多,進而影響其他消費者的購買決策。
從營造良好市場環境的角度來看,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當然是必要的,但這並不意味著商家的合法權益可以隨意踐踏。 讓商家對惡意差評有說“不”的權利,讓消費者對商家的評價更加客觀,成為平台經濟發展不可或缺的一環。
“網路法官”的出現,旨在糾正過去平台經濟中消費者對商家單方面評價的機制,給商家乙個“自我辯護”的機會。 “網路法官”作為一種創新的平台經濟管理方式,豐富了商家與消費者之間爭議的解決方式,彌補了傳統評價體系的缺陷,對糾正偏差具有很強的意義,也有利於構建更加公平的市場環境。
但是,從現有的一些實踐來看,要更好地發揮“網路法官”機制的價值,還有很多地方需要改進。 從報道來看,“網路法官”還會遇到很多問題,比如公開審查的“不專業”、“不耐煩看證據”等現象。
為了讓“網路法官”的“判斷”更加客觀、理性,在選擇“網路法官”時,必須有一定的標準。 “網路評委”在判斷商品和服務質量時應具有一定的專業性,避免多感情,避免“憑感情”作出判斷。
有學者建議,平台應通過後端演算法和非私密個人資料,建立完善的審稿人評分體系。 根據責任、判斷等多種因素,對評審員進行評分,並相應地分配不同複雜程度的爭議案件。
在完善“網路法官”的評估機制和證據提交方面,平台還需要根據發現的問題進行更多的改進,以便更好地發揮“網路法官”機制的價值。
同樣重要的是要認識到,並非所有問題都適合聘請“網路法官”來判斷爭議。 平台本身的監管,以及工商部門的監管、專業評估機構的鑑定、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的權益保護,都是不可或缺的。 只有共同行動,才能形成乙個比較完善的評價體系,幫助使用者更好的解決問題。
作者:關玉冰(教育家)。
由Bruce 馬編輯。
由王昕校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