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12月國家醫保局公布的最新2023版《國家醫保目錄》中,取消了188種目錄中原醫保藥品的限制,這意味著這些藥品的醫保報銷限制已經解除,其中抗腫瘤藥物共有49種, 佔最多。
醫療保險的報銷限制主要是對患者型別、疾病、**計畫等的限制,即在這些情況下不能由醫療保險支付。 這些藥物涉及大量患者群體,解除限制將使更多的患者群體受益。 12月20日,中國政法大學社會法研究所所長婁宇在接受人民健康客戶端記者採訪時表示。
人民**健康客服記者梳理發現,188款“不限量”藥品涵蓋消化系統及代謝藥、抗腫瘤及免疫調節劑、心腦血管用藥、全身性抗感染藥等領域,其中抗腫瘤及免疫調節劑數量最多,共有49款抗腫瘤及免疫調節劑解除醫保報銷限制, 其次是消化系統和代謝藥物以及全身抗感染藥物。婁宇強調,解除限制意味著支付場景更多、範圍更廣,參保患者可以獲得更大的福利。
以乳腺癌**藥物曲妥珠單抗注射液為例,在醫保報銷“解除”之前,醫保僅限於晚期HER-2陽性乳腺癌(可長期支付)和早期HER-2陽性新輔助輔助**(支付不超過12個月)。 在更新後的2024年版《國家醫保目錄》中,取消了曲妥珠單抗注射液的限制性支付條件。
此外,藥品醫保繳費範圍的調整也體現了醫保目錄的靈活調整,在保證安全、促進合理用藥的前提下,將藥物選擇權交給臨床和醫務人員。 婁宇說。
在這次“解除”的藥物中,還有21種全身性抗感染藥物,不少臨床醫生在採訪中對抗生素的不合理使用表示擔憂。 某三級甲等醫院感染科主任提到,以美羅培南為例,在此前的醫保報銷限制下,僅限於重症感染患者的使用,對支付標準的限制對其臨床使用不合理導致的耐藥性問題起到了很大的遏制作用。 醫保限制放寬後,如果不加強監測,抗感染藥物的不合理使用或濫用可能會加劇。
上述傳染病科主任建議,在放寬抗感染藥物支付限制後,要配合衛生部門進一步加強抗菌藥物申報、耐藥性評價體系和監測體系建設,完成入院後,新藥管理也應納入臨床使用分級管理制度抗菌藥物,應指定相應合格醫師開具處方,醫療機構應當開展新藥臨床應用監測,防止不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