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經常問林先生,一場醫療事故訴訟需要多長時間,當他們聽到真正的答案時,他們更加震驚。
一醫療事故訴訟程式是什麼?
醫療糾紛患者提交立案材料後,多數法院不會直接立案,而是給出訴訟編號,在訴前調解階段完成醫療損失鑑定,並組織醫患雙方在鑑定前對證據進行質證,對鑑定材料進行質證,然後轉交鑑定技術部門或盤問後直接選擇鑑定機構, 鑑定技術科選定鑑定機構後,將鑑定材料送交鑑定機構委託鑑定,鑑定機構審查後受理案卷的,會向法院發函通知鑑定費的支付情況,然後在收取鑑定費後向法院傳送信函告知聽證時間, 然後在聽證會後出具鑑定意見,如果鑑定材料不齊全,法院在收到鑑定意見後會通知醫生和患者,並給予異議期,之後案件可以轉入案件,通知原告支付訴訟費用,然後安排庭審,最終作出判決。
2. 每個程式需要多長時間?
立案鏈結。
雖然醫療傷害責任糾紛案件大多是先訴調解,但還是和立案程式差不多,立案庭會經過初審後交給調解員或調解法官,看似簡單,但通常需要半個月到乙個月的時間。 即在提交立案材料後15-30天內,就知道主審法官是誰。
反詰問。
案件交由審判長或者調解員交涉後,他不會立即安排你進行盤問,因為他手裡有一堆案子,一般只會安排下個月左右的第一項工作,也就是什麼時候召開盤問會,就看主審法官手裡有多少案子了, 根據林律師的經驗,一般案件將在案件分配給調解員或法官後1-2個月進行盤問,並在盤問前首先向醫生和患者發出傳票或告知盤問時間。盤問過程大約在30-60分鐘內完成,即醫生和患者檢查鑑定材料並發表意見。
選擇評估機構。
大多數法院在盤問後不會選擇鑑定機構,鑑定技術科也會等到審判長將案卷轉交給他們後再通知鑑定機構,從盤問結束到鑑定機構遴選大約需要乙個月的時間。
識別鏈結。
(一)等待鑑定機構驗收的。
鑑定機構選定後,鑑定技術部門一般會在一周內將案卷送交鑑定機構,但鑑定機構何時進行初審決定受理就不好說了,有的鑑定機構要請臨床專家諮詢後才能決定是否受理, 這個時間有長有短,基本上以月為單位,短至2-3個月,長則一年多(沒錯,真的是一年多,尤其是著名的復旦大學司法鑑定中心,以及其他名校打著鑑定機構名義的醫學院),但有些鑑定機構比較人性化, 首先由機構內的鑑定師來審查是否可以接受,這是比較快的一般情況下,乙個月左右可以向法院發出一封信,以決定是否接受。如果認證機構不接受,評估技術科將把它轉給其他認證機構。 有的法院不夠“聰明”,一次只選擇一家鑑定機構,受不了案子後,只好去法院再選一家。
(2)等待聽證會。
鑑定機構受理案件後,會向法院發函,同時通知繳費,一般在繳費後會通知聽證,但不會立即通知開庭,這與前面提到的審判長應根據手頭的案件數量安排質證會相同, 而承辦法醫也要根據手頭的案件數量來決定聽證時間,短則乙個月,長則半年。聽證會通常親自舉行,持續 1-2 小時。 如果提交的鑑定材料齊全,下一步就是等待鑑定報告,但如果鑑定材料不齊全,就必須通知法院補充,補充鑑定材料必須經過法院盤問後才能送交鑑定機構,會耗費大量時間。
(3)等待鑑定報告。
等待鑑定報告是訴訟過程中第二長的時間,林先生半個月都沒見到上報的醫療損害鑑定,基本上乙個多月,三個多月,半年多,有的鑑定人不拖延不寫報告,林先生等了最長的鑑定報告花了2年時間, 而鑑定師的解釋是,報告被壓在桌子底下,每次催促,下週就會送到法院。
開庭審理時間。
(1)異議期結束後,案件將轉入案件。
鑑定報告出來後,法院會給雙方提出異議的時間1-2周,供鑑定機構答覆,並向法院提出異議,收到異議答覆,肯定需要乙個月。 下一步就是移交案件,乙個更人性化的法院,法官助理會直接移交案件,然後通知支付訴訟費用,但大多數法院要求原告自行移交案件,這是浪費時間和精力。
(2) ** 審判。
什麼時候再試,和之前的盤問一樣,根據法官手中的案件數量,一般是立案後1-2個月,大部分時間大約需要2個小時。
(三)等待判決。
等待判決是另乙個漫長的過程,這對當事人來說更加痛苦,因為最後不確定的結果被推遲了。 根據林先生的經驗,最後一次審理後大約需要2-3個月才能收到判決書。
二審。
在相當多的案件中會有二審,因為很難讓醫生和患者都接受一審的結果,特別是賠償金額大的情況下,醫院即使被說服也會上訴,因為害怕領導會批評工作沒有盡力而為。二審一般沒有鑑定環節,上訴經一審法院移送後,二審法院受理支付訴訟費的通知書和排期日期,從一審判決到二審一般需要3-6個月,二審判決比較快, 二審判決將在1-3個月內送達。
賠償金的執行。
判決生效後,通常會與醫院一起辦理付款流程,小醫院大約一周,大醫院大約15-30天。
3. 總體需要多長時間?
由於很多時間沒有嚴格定義,因此無法準確計算需要多長時間是的,但只要不立案,庭審時限就不計算在內,而且有很多情況不能計入庭審時限,比如異議期、鑑定環節等,即使超過庭審時限,很多法官也會要求原告撤訴,重新提起訴訟, 或轉為普通程式。
根據林律師的訴訟經驗,一審用時一年半的情況比較常見,而對於二審,前兩年的訴訟過程相對順利。
第四,如何縮短訴訟時間?
嚴格來說,在訴訟中節省時間的技巧並不多,因為大部分時間都花在了安排和等待結果上,這不是原告或原告律師可以控制的。 但是,在實踐中,勤於與鑑定師、法官溝通的律師,一定會讓案件盡快取得進展,同時,熟悉鑑定機構和法院的律師,也可以通過一定的人際關係,使案件更快地向前推進。 至於個別患者,很難推進案件。 當然,有經驗的醫療律師可以減少訴訟過程中一些不必要的程式,如二次盤問、重新選擇鑑定機構、不予受理的概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