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審查發現,現行法規在煙花爆竹銷售、燃放方面存在不足,未能完全禁止銷售、燃放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煙花爆竹。 對全面禁售禁燃爭議的認識不一,實踐中相當複雜。 有鑑於此,將按照上級法規的要求對相關法規進行修訂,相關部門已同意盡快啟動修訂工作。
隨著生活方式的改變,燃放煙花爆竹的傳統習俗在現代都市社會面臨挑戰。 特別是在城市化程序中,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可能會引發一系列問題。 在“禁止”、“限制”和“放開”的抉擇中,不同的經歷和立場導致了不同的觀點和訴求。 對於一些家庭,尤其是有老人或兒童的家庭來說,他們可能更傾向於在農曆新年享受寧靜,反對在深夜燃放鞭炮的做法。 然而,仍然有很多人懷念熱鬧的烟花現場,認為燃放煙花是新年不可或缺的元素。
中國幅員遼闊,不同地區的文化、經濟和社會狀況差異很大。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群眾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確定限制燃放或者禁止燃放的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和種類”。 這一規定賦予各級更大的自由裁量權,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科學安排和調整,避免“一刀切”的政策制定。
各方的不同看法直觀地反映了“認識不一、執行難”的問題。 然而,這些不同的訴求和聲音應該被傾聽和認真對待。 具體政策的背後是關係到民生的,只有充分關注群眾的需求,才能在政策實施過程中得到支撐。 地方性法規中涉及民生問題及時整改,體現了備案審核制度積極回應人民群眾關切,保護公民法人合法權益。
2024年初,一些地方調整了“全面禁燃放煙花爆竹”的政策,將“禁止”改為“限放”,規定了特定時間和區域可以燃放煙花爆竹的細則。 這為其他地方提供了可以借鑑的經驗教訓。 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和建議,充分反映民意,也對地方性法律法規提出更高要求,使政策更加合法合理。
在傳統與現實的長期衝突中,中國正試圖在烟花之間找到平衡。 如何在保證安全的同時繼承傳統,方便居民,是治理的難點。 抽燻肉、燃放煙花爆竹是我國獨有的傳統習俗,在制定相關政策時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力求實現最大公約數,使政策更貼近實際,更好地服務於公眾和社會管理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