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春節臨近,煙花爆竹是“禁放”還是“放”?它再次成為最重要的焦點。 近日,全國人工委表示,全面禁燃放煙花爆竹是非法的,地方政府需要修改禁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
資料來源:Calle**。 攝影:寧瑩。
全國人民工作委員會:
地方政府需要修改禁燃令。
12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沈春耀向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匯報2024年備案審查工作,公布了一批備案審查典型案例。 其中,提到了“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是非法的”案例。
在評論此案時,報告說:“一些地方法規規定全面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一些公民和企業對全面禁止的審查提出了建議。 ”
法制委員會經審查認為,《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制定的《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並未全面禁止銷售、燃放符合質量標準的煙花爆竹, 同時授權縣級以上人員劃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段和區域地方性有關法規關於全面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與《大氣汙染防治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不一致;關於全面禁售、禁燃的問題,存在著認識分歧,實踐中難以執行,應按照上位法規定精神進行修改。
報道稱,經溝通,制定機構已同意盡快對相關法規進行修改。
資料來源:Calle**。 攝影:Jia Qiong。
對此,央視12月27日發布文章稱,現在,2024年春節前,各地要以全國人工委發聲為契機。 現在是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候了。
“禁燒令”,什麼時候開始的?
根據此前的報道,禁燃煙爆竹最早可以追溯到2024年,但直到2024年,嚴重的霧霾和空氣汙染問題才讓人們對禁燃煙爆竹達成共識,一些地方相繼出台了“禁燃燃放”令。
例如,2024年,遼寧省盤錦市**發布《關於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明確規定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4月20日,全市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2024年,山東省東營市環保工委辦公室也發布緊急通知,決定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3月15日期間,全市禁止銷售、燃放、燃放煙花爆竹。
值得一提的是,到2024年初,多地將調整放寬“全面禁燃放煙花爆竹”政策。
2024年初,河南、廣東、山東、遼寧等地將“禁”改為“限”,規定人們可以在特定時間和地區燃放煙花爆竹。
網友熱議。 不少網友支援燃放煙花爆竹。
現在農曆新年一點味道都沒有了。
也有很多網友支援全面封禁。
這很危險,而且汙染很大。
用於燃放煙花爆竹的過程。
有各種各樣的問題。
不少網友提出了建議。
沒有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方法”。
時間和地點可以受到限制”。
煙花爆竹的“放放”和“禁放”不應該是乙個選擇題。 面對這個問題,要想找到更準確的解決方案,就需要地方部門承擔責任,通過精細化管理、全方位服務,在傳統年味與安全環保之間找到平衡點,從而留住人們共同的節日記憶!
*:小康頭條微信***綜合央視新聞、央視網、法治**、每日經濟新聞、頭條新聞、九派新聞、長沙晚報。
責任編輯:田遠華英。
評論: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