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租房**”是近年來新興的租賃模式。 據該平台稱,這種模式不僅使消費者能夠更快地擁有一部手機,而且比一次性購買更具吸引力。 使用者只需支付少量月費即可擁有最**或更高階的手機。 使用者還可以在租賃期結束時購買手機,而無需支付一次性高昂的購買費。
雖然很多人都有短租一兩個月的心態,但實際上,大多數平台預設的租期是一年以上,無法提前終止。 逾期的,會買斷,不還款,會面臨被起訴的風險。 這些環環相扣的套路,讓很多年輕人都陷入了其中。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陳忠雲認為,租賃平台有義務準確、完整地告知消費者“租轉租”模式的細節,不能隱瞞一些標準條款,從而保障消費者充分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對於逾期租賃的情況,不應立即將原租賃強行轉為銷售,應給予消費者一定的緩衝期,同時應公平合理。 他還建議,年輕消費者應樹立量入為出的觀念,慎重選擇“租金為主”的勞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