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合法嗎?權威的答案就在這裡,這是不合法的!
日前,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向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報了2024年備案審查工作情況。 其中一例提到,一些地方法規完全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一些市民和企業提出要檢討其合法性。 法制委經審查認定,現行法規未作出全面的禁止性規定,部分地方性法規與上位法、第一條規定不一致,應予修改。 目前,通過溝通,制定全面禁燃的當局已同意盡快做出改變。
這件事情對筆者最大的感受和期待是:新年的味道終於要“合法”回來了!
中國人對烟花情有獨鍾,毫不誇張地說,每個人的記憶中都包含著烟花的聲音和氣味。 近年來,人們常常感嘆“沒有當年的味道”,原因之一就是沒有鞭炮,空蕩蕩的除夕夜與以往的經歷大相徑庭。
在鞭炮聲中慶祝新年,是一種延續數千年的傳統文化。 正如宋代學者王安石所寫,“鞭炮聲中一歲”,煙花爆竹始於隋唐時期,盛行於宋代。 烟花不僅是新年風味的象徵,更是辭舊迎新的精神寄託。 市民選擇在除夕、春節燃放煙花,既期待一年的味道,又期待美好的生活。
烟花是區分春節與其他節日的突出標誌。 拆解傳統文化的構成要素,我們可以發現,在標誌性食物方面,餃子和湯圓的南北差異還是有的;在標誌性表演方面,舞龍或舞獅也存在區域性差異。 燃放煙花的唯一事情在任何地方都是一樣的,沒有區別。 可以說,燃放煙花爆竹是過年文化的核心元素,也是最明顯的特色元素。
從這個角度來看,禁燒的長期存在,客觀上對新年文化造成了衝擊。 就像大家感同身受一樣,缺少鞭炮聲的除夕夜“一點都沒年味”。 難道不是缺少了所謂的“年味”,又缺少了年風俗文化的核心要素,才讓年風情顯得過於單薄、乾癟?
春節文化的完整性和豐富性要得到保護和發揚。 就在幾天前的12月22日,第78屆聯合國大會以協商一致方式通過決議,將農曆新年(農曆新年)定為聯合國假日。 這讓中國人民感到非常興奮,認為這是文化輸出的重要成果。 那麼,作為春節文化的真正傳承者和參與者,我們應該怎麼做呢?讓煙火爆竹回歸當年風俗,應該是正確的舉動。
要傳承當年的風俗,就要充分認識風俗文化的完整性,充分傳承其表現形式。 從這個角度看,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審議和通知,既是對地方治理偏差的糾正,也是對傳統文化的保護。
大眾新聞客戶端記者史念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