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單位長這個詞,大多數人想到的是軍隊系統中的中高階軍官,很多人認為至少只有團級的上校軍官才能被稱為長。 這種觀點不太準確,軍隊中的首領是乙個非常寬泛的術語,相當於社會中的領導者這個詞。
事實上,按照軍隊的有關制度,從中央軍委的“一群人”到連長和教官,這些軍官都可以稱為長官。 中央軍委“團員”也是中央軍委領導班子的成員,包括主席、副主席和委員。 中央軍委的副主席和委員都是軍隊核心領導層的高階軍官也就不足為奇了,軍人稱他們為首長也就不足為奇了。 為什麼連長和教官也可以稱為長官?
軍隊不是由軍銜決定的,而是由職位決定的。 軍隊內務條例規定,連級部隊的兩名首席軍事官和政治官(連長、教官)是本單位的首長。 營級部隊的兩名軍事和政治首長(營長和教官)是其單位的領導。 團級以上軍政兩級(團長、團政委、師長、師政委、軍長、軍政委等,艦長、艦政委)為本單位首長。
根據這一規定,連長和教官是適當的指揮官。 他們的軍銜雖然是連長,但也可以稱為長官,在全連官兵眼裡,連長、教官就是他們的領導。 再比如武警部隊的中隊長和中隊政委,兩人是連隊長,也是中隊的軍政長和整個中隊的隊長。 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原則上只有他所在單位的首席軍事和政治官才是首長。 也就是說,乙個軍事單位只有兩個領導,乙個是軍事首腦,乙個是該單位的政治首腦,其他領導不能稱為領導。
陸軍合成旅的旅長僅包括旅長和旅政委,如副旅長、旅副政委、旅參謀長、旅政工部主任等。 雖然他們是團上校,但似乎不能稱為酋長。 但這顯然也與我們常說的相悖,即連上尉都可以稱為首領,但團上校不能稱為首領。 是不是很奇怪?
這一切都源於部隊的不成文規則,或者說是軍營的文化。 在傳統的軍營文化中,只有上校及以上級別的軍官才會被稱為“酋長”。 不管團級上校是不是單位的首席軍政官,只有軍銜達到團級,才能稱得上是團長。 因此,旅副旅長、副政委、旅參謀長、旅政工部主任必須是復合旅團長。
需要注意的是,這只是一種軍營文化,而不是軍隊的規定。 大家習慣了這樣稱呼,對於團級以下的軍官,通常都是指自己的職位,比如副團長王、參謀長李等等。 如果嚴格遵守軍隊的規定,集團軍的副司令員和副政委將不再被稱為總司令。 這與我們所知道的相差太遠了,這實際上是軍營文化和軍隊規章制度的差異造成的。
我軍實行雙統領制,同一部隊有兩個核心領導,乙個是軍事主治軍工,另乙個是政政主治。 在軍隊的有關規定中,只有這兩位軍政首長是首領。 然而,在軍營文化中,上校及以上級別的軍官可以被稱為酋長。
連長是連隊的軍事首長,教官是連隊的政治首腦。 然而,在軍營文化中,很少有人將連長和教官稱為長官,每個人都習慣於將上校、上校和將軍等軍官稱為長官。 雖然連長和教官確實是首長,但他們不是那樣稱呼的。
很多人都在討論酋長的話題,他們喜歡按等級來決定,什麼級別的軍官叫酋長。 事實上,這是將軍營文化與軍隊規定混為一談的結果。 有些人甚至不知道有內部秩序這樣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