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錢的人做得不好,現在卻讓商家們既出錢又出力,卻有一波人,怎麼會有這樣的理由呢?
如果路上的積雪5天沒有清除,沿街的商家將被罰款近日,遼寧省本溪市的一則通知引起了不小的爭議。
據氣象資料顯示,12月13日20時至12月15日12時,本溪市明山區降雪量位居全省第10位。 之後,本溪又下了一場雪。 今年,本溪下雪後的交通狀況,讓市民們十分惱火。
素有“山城”之稱的本溪,道路坡道陡峭狹窄,車流量大,由於降雪未及時清除,很多坡道可能成為“滑坡”。
送貨員踩到泥水送餐,摔倒了好幾次;由於校園周邊交通繁忙,受災最嚴重的地區是該地區,有的已經形成了深度達10厘公尺的冰雪車轍。
面對這樣的情況,交通、環衛部門應該盡快動員各方盡快清除積雪,讓市民恢復正常出行。
不過,市民們仍在等待鳴山區除雪指揮部的通知,要求沿街單位和商家在24小時內清除門前的積雪,否則將被處罰。
這個要求實在是不能接受,雖然商家按照規定有“門前三包”的責任,但一般只需要保持基本的清潔和秩序,除雪並不是強制性的義務。
而且,在厚厚的積雪面前,要求商家達到專業水平的除雪,也有些不切實際。
面對群眾的質疑,明山區委宣傳部負責人出面說明,通知的依據沒有問題,只是措辭僵硬。
通知的目的是督促沿街商戶參與清雪工作,參與城市環境維護,實際工作不予處罰。
但僅僅因為過去沒有懲罰,並不意味著將來就沒有懲罰。 即使不使用經濟處罰,向商家發出除雪也是不合理的。
除雪是一項應該提供的公共服務。 據介紹,2024年8月,本溪市主城區的環衛作業以24年28億元的速度外包給“供銷環境技術”,其中包括除雪服務。
這讓人不禁要問,本溪的除雪工作為何要耗資28億的鉅額外包,為什麼市民在雪后還能走“大滑坡”路?既然花了巨資將除雪工作外包給一家專業的環保公司,商家為什麼要“門前清雪”呢?
按理說,有了大量的外包資金和專業的環衛團隊,除雪效果只會比往年更好。 不少市民表示,往年大雪過後清晨都能聽到掃雪機的聲音,一般第二天就能把掃雪機移走,這樣人們就可以正常出門了。
而且今年的效率比往年差很多,路上積雪堆積,車輛打滑,市民受不了自己動手,但效果並不好。
官方給出了一組數字,介紹說,共派出31臺推雪叉車、5輛大型刷車、10臺小型人造雪捲進行清理工作。
動用社會力量叉車23臺......然而,市民們反映,除雪機械不多,就連環衛工人都在抱怨,“基本上沒有機器,我們連日咳加班好幾天,累得幹不上。 ”
這讓人不禁要問,外包公司的作用體現在哪裡“機械除雪”只是乙個口號嗎?
對此,相關部門回應稱,“今年是環衛服務外包的元年,理順合作關係、磨合需要時間。 ”
這種回應是模糊的。 除雪工作並不複雜,**部門作為甲方,支付購買服務費,並負有監督責任到底需要磨合的環節是什麼?
* 外包,但不如以前,更諷刺的是,監管部門不僅沒有追究他們的責任,還要求商家自己清雪,那豈不是要孤零零的28億。
商家在開門時已經繳納了稅款,並有權從公共部門獲得除雪服務。
拿錢的人做得不好,現在卻讓商家們既出錢又出力,卻有一波人,怎麼會有這樣的理由呢?
28億元的外包合同,乙個標誌是24年,今年的除雪進度明顯慢於往年,給道路交通帶來了極大的安全隱患,外包公司在第一年就給予了如此優質的服務,非常好奇,它是如何通過層層審核拿到第乙個大訂單的?
如何確信它將提供合同約定的標準服務?有關部門需要調查這裡的各種謎團。
希望本溪再次下大雪時,市民和企業不必自己動手,就能像往年一樣,無憂無慮地走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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