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義務教育質量,作業考試需要做哪些調整?
王瑩. 作業和考試是提高教育質量的必要手段,也是學校教學日常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長期以來,很多處於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打著提高教學質量的旗號,學生的作業層層遞增,考試是每週小考,每月大考,不僅增加了學生的作業負擔,也增加了學生的身心負擔。 針對學生作業負擔重、考試頻繁,黨的《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此作了明確規定,關鍵是要抓好落實。
一是嚴格控制學生作業量,優化作業設計。 《意見》要求:“協調規範不同年級、不同學科的作業和作業時間,促進學生完成基礎作業,加強實踐作業,探索靈活作業和跨學科作業,不斷提高作業設計質量。 ”
學生作業負擔重主要表現在作業量大,完成作業時間長。 在《意見》出台之前,多個省份也出台了相關規定,要求小學作業時間不得超過05小時,初中不超過1小時。 但在具體實施過程中,由於學校缺乏巨集觀調控,這些規定只是形式上的,學生實際完成作業的時間遠遠超過規定時間。
除了學校頒布的檢查和規範各科作業的規定外,對學生作業的規範還取決於對學生學習習水平的正確評估和作業設計的質量。 對於相同的作業,優等生可能不到 10 分鐘,普通學生 20 分鐘,差學生 30 分鐘。 因此,教師在布置作業時,不能只針對尖子生,也不能只面對基礎差的學生,而應以中學生為參考,科學評估學生的作業量和家庭作業時間。
此外,為了有效減輕學生作業的負擔,教師還應注意因材施教,優化作業設計。 《意見》明確了四種型別的作業,即“基礎作業、實踐作業、靈活作業和跨學科作業”。 對於有學習困難的學生,可以要求他們只完成基本的家庭作業,以鞏固他們當天所學的知識對於中學生,除了基本作業外,還可以要求他們完成實踐作業;對於有空餘時間的尖子生,要求他們同時完成四種型別的家庭作業。 不同的學生有不同的家庭作業要求,學生的家庭作業負擔會大大減輕。
二是消除家長作業,強化作業效果。 《意見》明確規定:“禁止將學生作業變成家長作業或者要求家長查核改作業,不得布置懲罰性作業。 “學生完成作業的目的是鞏固當天所學知識,通過有效的訓練,提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這只有在學生手動完成家庭作業的情況下才能實現。 但是,由於作業量大,題目難度大,學生無法完成,有些作業必須由家長完成。
作業本應檢查學生習學習的成效,但有的教師卻把作業變成懲罰學生的手段,布置大量重複、照搬作業,費時費力,達不到作業的效果。 《意見》杜絕了學生作業變成家長作業或要求家長批改作業,嚴禁懲罰性作業布置,既明確了家校責任,放寬了對家長的約束,又督促教師高質量布置作業。
三是要求教師認真批改作業,做好作業反饋。 《意見》指出:“教師要認真批改作業,加強面對面講解,及時反饋。 “由於過去作業量大,老師沒有時間和精力檢查學生作業的完成情況,所以家長只好代為檢查。 有些父母沒有受過良好的教育,無法完成這項任務,因此他們不得不匆忙簽署。 家長看不懂,老師也不做批改,所以這種作業只是形式上的,沒有效果。
《意見》要求教師認真批改作業,加強面對面批評,及時反饋,讓教師了解學生作業的真實情況,發現作業中的問題,對作業進行有針對性的評議和反饋。 特別是面對面的糾正,有利於師生之間的面對面交流和交流,也有助於學生加深對所學知識的理解,建立學習習的信心。 當然,老師會認真批改學生的作業,這必然會增加教師的工作量,這就要求教師在布置作業時精益求精,不要貪圖完美。
四是嚴格控制考試次數,充分發揮考試激勵作用。 《意見》對考試提出了非常明確的要求:“嚴格控制考試次數,考試內容必須符合課程標準,與學生實際生活相關,考試成績要按成績考核,嚴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學生的成績和排名。 ”
考試不僅是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的閉卷作業,更是檢驗和評價學生學習習效果的有效手段。 考試有選拔性考試和診斷性考試兩種,一般來說,高中入學考試、高考和各種社會考試都具有選擇性,需要根據成績進行排名義務教育階段的日常考試旨在檢查學生習一段時間的學習效果,找出教與學中存在的問題,以便教師下一步改進教學工作。 因此,這類考試是診斷性考試,沒有選拔功能,也不需要公布學生的成績和排名。
但長期以來,“考試、考試、考試,老師的法寶;“點、點、點,學生的命脈”一度成為學校教學管理的常態。 一些教師和學校管理人員認為,考試越多,學生的表現就越好;學生通過公布他們的成績和排名而獲得的權力越多,他們就越能受到激勵。 事實上,頻繁的考試和排名不僅增加了學生的作業負擔,也增加了學生的心理負擔,導致許多學生放棄學校,對習學校失去信心,最終導致兩極分化。
在義務教育階段,不僅要減少考試次數,還要充分發揮考試的診斷功能,在考試命題、考試診斷、教學改進等方面下功夫。 命題應符合課程標準,注重基礎,與學生實際生活緊密聯絡,難度適中,不把離經叛道的話題或陌生的話題視為學生難。 考試結束後,教師要認真批改學生試卷,做好試卷分析評議工作,及時發現教與學中存在的問題,制定下一步改進教學的措施。 在日常考試中要實行成績考核,嚴禁僅憑分數對師生進行考核。 通過考核評價,教師可以增強教學信心,學生可以樹立學習信心,從而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