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就此事諮詢了北京中正司法鑑定所、公安機關刑偵部門及殯葬業內人士,對方表示,屍體火化時,高溫會破壞人體內的DNA(帶有遺傳資訊的化學物質),因此一般無法鑑定骨灰的身份, 而親戚只能通過骨灰盒的外觀或放在盒子裡的個人物品來判斷。
全文1880字,閱讀時間約3分鐘
新京報記者彭衝、張靜書,編輯劉倩,校對員陸倩。
父親骨灰被殯儀館遺失“追查:有關部門將進行調查協商賠償。 新京報,我們**生產。
據**報道,十年前,來自河南鄭州的範女士將父親的骨灰存放在新密市殯儀館,最近發現她去取骨灰時疑似遺失。 新京報記者諮詢了業內專家和律師了解到,對於骨灰的存放,我國大多數殯儀館和墓地都會使用人工指令碼或簡單的電子系統進行登記,偶爾會出現人為失誤導致的錯誤。 骨灰一旦遺失或混雜,難以辨認,由保管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範女士說,她父親的骨灰在殯儀館丟失了。 資料來源:《市接待辦公室》節目截圖。
一旦丟失或混亂,就很難識別骨灰。
據《城市接待》節目介紹,十年前,範女士父親去世後,將父親的骨灰存放在新密市殯儀館。 最近,我去殯儀館取骨灰時,發現“存放骨灰的櫃子空空如也,找不到”。 殯儀館向她解釋,由於存放骨灰的房間在2024年左右發生了變化,骨灰可能在運輸過程中丟失或弄錯了。
目前,殯儀館已發現一盒疑似樊女士父親骨灰的骨灰,但樊女士不同意,稱骨灰盒的大小和樣式與父親不一致,骨灰盒上的**和字不見了。 新密民政局黨組成員、殯儀服務中心主任張浩南在接受採訪時表示,他向家屬道歉,“這是工作上的失誤,我們會查檔,諮詢三方機構,然後採取適當措施解決問題。 新密市民政局也表示,已委託公安機關鑑定部門進行鑑定,但結果尚未公布。
新京報記者就此事諮詢了北京中正司法鑑定所、公安機關刑偵部門及殯葬業內人士,對方表示,屍體火化時,高溫會破壞人體內的DNA(帶有遺傳資訊的化學物質),因此一般無法鑑定骨灰的身份, 而親戚只能通過骨灰盒的外觀或放在盒子裡的個人物品來判斷。
樊女士推測,她父親的骨灰是被誤取的。 資料來源:《市接待辦公室》節目截圖。
存放骨灰時,手動登記是有風險的。
智慧殯葬管理專家謝文兵告訴新京報記者,目前國內可存放骨灰的單位包括殯儀館、墓地、骨灰龕(樓)、廟宇、地下宮殿等。 一般情況下,市級以上殯儀館或墓地,管理流程相對規範,“骨灰存放時,家屬收到相應的骨灰存放證明,(上)有存放地點等資訊,家屬憑證明可以搬出骨灰。 清明節期間,在祭祀掃地的高峰期,部分儲物櫃上設定了透明玻璃,可以滿足家屬祭祀掃地的需要部分單位配備大量人員進行身份核驗,協助家屬進行追悼會有些單位不移動骨灰,家屬使用平板電腦進行追悼會。 如果家人不要求,管理員一般情況下不會開啟儲物櫃。 ”
在謝文兵看來,在鄉鎮或村級骨灰存放單位,骨灰丟失或混雜的情況更為罕見,“村里遵循就近存放的原則,鄰居和村民互相認識,存放數量有限,骨灰盒也差別很大,更容易區分。 ”
然而,在許多縣級骨灰儲存單位,管理人員採用人工登記的方式,將死者或死者家屬的姓名手寫在紙條上,然後貼上在骨灰盒上或壓在骨灰盒下。 有許多骨灰盒在外觀上變化不大,很容易出錯。 謝文兵說,即使有簡單的資訊登記系統,也很難避免人為失誤,“尤其是在節日高峰期,如果同時存放大量的骨灰盒,就會有出錯的風險。 “再加上員工流動率高,很難追蹤任何錯誤。
近年來,一些殯儀館開始使用智慧型儲存和監管系統,“骨灰盒上貼有一對一的電子標籤,系統會在儲存時輸入骨灰盒的資訊、儲存空間和**。 如果櫃門在存放期間開啟,何時開啟,骨灰盒的位置是否發生變化等,系統也有記錄,可以更大程度地避免人為失誤的後果。 謝文兵說。
律師:託管單位如遇意外遺失,將承擔賠償責任。
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階合夥人趙良山表示,對於骨灰的保護,我國法律有相應的規定,如果故意丟棄或銷毀骨灰,將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被扣留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違反刑法第三百零二條規定,盜竊、侮辱或者故意毀壞屍體、骨頭、骨灰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趙良山強調,如果加害人或保管人不小心遺失骨灰,並非故意為之,根據《民法典》第1165條的規定,行為人或保管單位應當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範女士的案件,殯儀館需賠償死者家屬的精神損失。 ”
值班編輯:顧麗、李佳敏、康熙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