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起訴一名高鐵售票員。 售票員名叫謝,曾被指控購買高鐵票和多位名人的乘車記錄,案件正在審理中。
謝最初應追星者朋友的要求幫助檢查名人的旅行記錄。 這位朋友意識到這些資訊具有利益價值,並建議謝先生用它來賺錢。 於是,從2024年開始,謝先生與朋友合作,從10元到50元一張購買高鐵車票和乘坐資訊。 他們提供的資訊包括購買日期、旅行日期、出發站、終端、班次編號、車廂編號和座位編號。
然而,在 2021 年 8 月,由於資金分配不均,兩人的合作破裂了。 沒過多久,謝某就和男友曹某註冊了乙個小賬號,繼續在網友社群接單。 粉絲們會把明星的訂單發布到社群,然後有人接單,一步乙個腳印,最後把查詢結果賣給粉絲。 這種違法行為導致粉絲通過不正當渠道獲取明星行程資訊,跟著車開槍,嚴重侵犯了明星私隱,讓當事人難以忍受。
根據調查,2024年5月至2024年11月,謝、曹某共同使用名人身份證號碼他通過打聽收買其他“黃牛”獲取資訊,非法獲取了110多條星鐵行程資訊,共獲利2萬餘元。
本案的問題不僅是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也是公共安全問題。 粉絲追星的行為本身就容易導致人群聚集,如果再次發生擠壓、推搡,很可能會發生人群踩踏等危險情況。 因此,我們應該提醒粉絲,尤其是年輕粉絲,理性關注明星,避免過度,維護公共安全。
這個案例讓我開始思考個人資訊的保護問題。 隨著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人們的個人資訊越來越多地暴露在網際網絡上和社會的這對我們的私隱構成了巨大的風險。 尤其是明星等公眾人物,更容易成為個人資訊洩露的目標。 在這個數字時代,加強對個人資訊的保護應該成為:社會的重要問題。 **應盡善盡美法律法律法規加大對侵犯個人資訊行為的打擊力度。 同時,個人也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不要隨意洩露個人資訊,避免成為犯罪分子的目標。
總之,這起高鐵售票員非法購票、乘坐星星記錄的案件,就是觸發的社會的關於個人資訊保護的思考。 要強化個人資訊保護意識,維護自身私隱安全,共同構建更安全、更健康的網路社會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