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是要夯實黨組織領導核心地位,加強對黨組織的領導、統籌和監督,不斷提高執政效能。
完善“一流”治理體系。 兩次改革深刻改變了治理單元,客觀上要求完善垂直基層治理機制。 在縣域層面,要明確鄉鎮職責邊界,著力解決鄉鎮權大、分割、資源分散等問題,全面落實鄉鎮權責清單、屬地責任清單等制度,探索“扁平化”管理,解決制度設定不善的問題。 在鄉鎮層面,要解決人力資源整合不足的問題,加大機構精簡和職能整合力度,健全健全鄉鎮機構人員統一指揮調配工作機制,結合區劃規劃編制,建立邊境鎮村聯動協調機制, 探索組建疫情防控、糾紛調解、森林防火、防汛救災、聯合保衛治安隊伍。在村一級,要構建以村黨組織為核心的區域黨建工作體系,加強新型農業經營實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群團組織等村級組織的配套建設,全面落實村級組織定期向村黨組織報告工作制度, 年度工作報告和重大事項報告,完善以黨組織為領導,村民自治組織和村務監督組織為基礎,以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合作組織為紐帶,其他社會組織為補充的村級組織體系。
解決“三合一治理”的治理難題。 社會多元化深刻改變了農村“熟人社會”的面貌,客觀上需要創新的基層治理方式。 要始終堅持黨組織領導,培育自治組織、群團組織、社會組織等多元化治理參與主體,搭建議商議平台,充分發揮自治章程、村規公約、村民會、紅白會等在鄉村治理中的作用, 整治規模大、嫁妝高、鋪張浪費、重埋保養不善等不良風俗,共同建設美好家園,共享振興成果。要推進全部門“網格”建設,綜合考慮區域特點、人口規模等因素,劃分小而優的綜合網格,優先選拔村民團黨支部書記、後備幹部、黨員聯絡戶擔任網格成員,統籌做好安全隱患排查職能, 森林防火、防汛防汛、矛盾糾紛調解、民生與實務,實現“一員多用”“一網統管”。要全面落實“一站式服務”、“一上門辦理”、“一印管理審批”制度,為群眾提供暖心服務,讓群眾了解“效益從何而來”。 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運用好智慧型化、資訊化手段,及時排查糾紛、化解矛盾,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矛盾不上來”。
完善“三位一體”監管機制。 國家投入大量專案資金推進鄉村振興,客觀要求基層廉政監管一時半會兒不能放鬆。 要牢固樹立“不腐”牢籠,堅持問題導向,做好“廢改”規章制度工作,落實縣級督察下沉到村的制度,實現任期內全村全覆蓋加強審計監督,村級重點工程和村幹部離任時要進行審計落實村級小微電力清單制度,村基幹部全程參與村級工程專案制度,規範村級核算委託制度,推動村級事務在陽光下運作。 要強化“不敢腐”的震懾力,嚴格落實“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民主評黨、談心等制度,用組織的“真火”錘煉幹部,教育幹部深刻認識腐敗的危害,引導幹部算好人生大賬。 要充分利用督導結果,及時向黨員群眾公開督查結果,嚴格落實約談提醒、問責辦理、組織調整制度,消滅害群之馬。 要強化“不想腐”意識,嚴格落實“一肩”書記權責、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加強對“一肩”人員監督,完善日常管理、監督約束、考核評價等監督管理機制,推動村黨組織書記全身心投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