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勞動合同的社會保障如何規範

Mondo 社會 更新 2024-01-29

1、試用期勞動合同的社保是如何規定的?

試用期勞動合同中關於繳納社會保險的規定如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應當自受聘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核實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2. 相關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社會保險按保險種類確定資金,逐步實行社會集合。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從《勞動法》本條的規定可以確定,只要建立了勞動關係,就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1996〕354號第三條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即試用期也屬於勞動關係的期限,因此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還應當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

3. 還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項?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應當自受僱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核實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第5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受僱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勞動者的社會保險登記。 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核實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無職工的個體工商戶、用人單位不參加社會保險的兼職職工以及其他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安全號碼。 個人的社會安全號碼是公民身份號碼。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繳。 用人單位逾期不繳納或者補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查詢其在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存款賬戶並可以向縣級以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申請作出社會保險費分配決定,並書面通知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分配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餘額低於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納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價值相當於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並用拍賣所得抵扣社會保險費。

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試用期員工享有與正式員工同等的權益,用人單位有義務依法辦理社保手續,為職工繳納社保。員工入職後乙個月內未簽訂勞動合同且未為員工繳納社保的,有權向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

相關問題答案

    勞動合同的試用期是如何規定的,試用期內裁員有沒有補償?

    勞動合同中規定的試用期不是強制性條款,而是協商條款,是否約定由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確定。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 除前款規定的必要條款外,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 培訓 保密 補充保險 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為防止用人單位濫用試用期,保障員工權益。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規定了試用期的期限。約...

    如何解除勞動合同,補足社保

    一 勞動合同解除後如何補繳社保 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更換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和員工醫療保險可按規定轉入新單位繼續參保。 跨統籌劃區轉移社會保險轉移的,本人應攜帶身份證原件及 養老保險手冊 填寫 跨統籌區農民工參保人員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申請表 到社保中心,並轉到轉會視窗處理轉賬 從統籌區域或同市單位...

    員工離職試用期有社保嗎?

    試用期離職時是否補繳社保?根據規定,只要當事人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且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內,用人單位應當為當事人參加五險,不得迴避試用期問題。社會保險法要求用人單位應當在入職後乙個月內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勞動合同也規定,用人單位不按時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勞動者可以提出辭職,用人單位可以先要求...

    如何解雇試用期員工

    解雇試用期員工是企業常見的人力資源管理問題之一。妥善處理這個問題,既要遵守法律法規,又要考慮員工的感受,以維護公司的聲譽,避免不必要的糾紛。本文將詳細闡述如何合法 公正 人道地解雇試用期員工,以確保企業和員工的權益得到保障。 明確辭退原因。在解雇試用期員工之前,公司應首先明確解雇原因。這些原因可能包...

    我如何解雇試用期員工?

    解雇試用期員工是一件需要謹慎處理的事情。以下是一些建議,可幫助您正確解雇試用期員工 .確認試用期員工的表現 在解雇試用期員工之前,有必要確認他們的工作表現和態度符合公司的要求和期望。試用期員工的表現可以通過日常觀察 績效考核 同事和上級的反饋等方式來了解。.建立良好的溝通 在解雇試用期員工之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