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活躍在國家經濟建設的各行各業。
在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
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保護農民工權益也是乙個重要的民生問題。
今天我就帶大家來盤點一下。
關於拖欠工資的農民工維權小貼士。
1、農民工在提供個人勞務過程中給他人造成損害怎麼辦?
接受服務的一方負責。 《民法典》第1192條規定,個人之間形成勞動關係,提供服務的一方因服務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接受服務的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接受服務的人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故意或者重大過失提供服務的一方追償。
2、在提供勞務過程中受傷怎麼辦?
責任基於雙方各自的過錯。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8條規定,農民工要想獲得工傷保險待遇,必須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但農民工的臨時性、週期性、季節性用工方式,使得農民工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僱傭關係大多是臨時性的, 勞動關係不是《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勞動關係。據此,《民法典》第1192條規定,提供勞務的一方因勞務而遭受損害的,應當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在提供勞務期間,如果第三人的行為給提供服務的一方造成損害的,勞務提供方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也有權要求接受勞務的一方賠償。 在收到勞動方的賠償後,可以向第三方尋求賠償。
3、如果在加工承包過程中對他人造成任何損害,加工承包人是否承擔全部責任?
下訂單的人也應對過錯負責。 《民法典》第1193條規定,承包人在完成工程過程中對第三人或者自身造成損害的,不承擔侵權責任。 但是,如果下訂單的人對訂購、指示或選擇有過錯,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4. 是否可以要求雇主出具詳細的工資報表?
還行。 《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工資支付週期編制書面工資支付台賬,並儲存至少三年。工資支付明細賬應當包括用人單位名稱、支付週期、支付日期、收款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時間、應支付工資專案和金額、扣留、支付、扣除的專案和金額、實際工資金額、銀行出具的工資收據或者農民工簽字。 用人單位向農民工支付工資時,應當提供農民工本人的工資清單。 因此,如果農民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其工資的詳細報表,用人單位應予以提供。
5、用人單位能否扣押農民工在工地工作的社保卡或銀行卡?
不。 《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分包人委託建設單位總承包人支付農民工工資的制度。 用人單位或者其他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間接扣押農民工本人用於支付農民工工資的銀行賬戶繫結的農民工本人的社會保障卡或銀行卡。
6. 如果雇主破產,雇主是否仍需要支付拖欠的工資?
需要。 用人單位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登記證書,被責令關閉、吊銷或者依法解除的,應當在申請登出登記前依法清償拖欠的農民工工資。 用人單位的主要投資者未按照前款規定清償農民工工資的,應當在登記新用人單位前清清拖欠農民工工資。 該規定明確,即使用人單位破產解散,仍應償還拖欠農民工工資。
7、用人單位惡意拖欠工資面臨哪些民事和行政法律責任?
《勞動法》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和經濟補償金,也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扣減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向勞動者支付延長工時工資報酬的;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金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的50%以上100%的比例向勞動者支付額外的補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其在規定期限內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與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的50倍、1倍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一)無故扣減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
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有第(一)、(二)、(三)項規定行為的,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一)無理抗拒、阻礙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照本條例規定實施勞動保障檢查的;
(二)未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要求提交書面材料,隱瞞真相、出具虛假證言或者隱瞞、毀滅證據的;
(三)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的行政決定的;
4)對舉報人或投訴人的打擊報復。
違反前款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用人單位惡意拖欠工資的,會涉及哪些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規定,以轉移財產、逃逸等方式逃避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但未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金額較大,有關部門仍未支付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但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已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9、拖欠工資的農民工要準備哪些材料來維權?
有必要盡可能多地收集與雇主合作的證據。 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工資表或明細、銀行卡工資流、工作證、考勤表、工作**、工作群聊記錄等。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有責任為自己的訴訟提供證據。 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由用人單位掌握和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因此,要有證據意識,盡量保留相關材料,以免在維權時無法提供。
10.農民工遇到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可以採取下列方式依法維權:
向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局舉報或投訴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管理條例》,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均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 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侵害了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當自立案之日起開始查處它將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然後,根據調查檢查結果,依法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改正令、行政處理或者行政處罰決定。
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應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申請。
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賠償索賠在12個月內金額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爭議,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
訴諸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賠償的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仲裁庭可以先裁定執行裁決,移送人民法院執行。
向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付款令
根據《關於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的規定。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有權依法提出申訴或申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並提起訴訟。
如果證據確鑿,可以申請付款令。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天津高院成都勞動監察院蘇州普法
*:武漢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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