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九點半
“我要報道'起源傳說'遊戲我在裡面損失了很多錢......”自 2021 年以來公安機關接連接到舉報乙個利用遊戲**進行網路賭博的犯罪團夥浮出水面他打著網路遊戲的幌子接受賭注,吸引遊戲玩家賭博,成立工作室幫忙收賭錢,還把女友拖入水中。 今年4月,江蘇省連雲港市連雲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後,法院以開賭場罪、協助資訊網路犯罪罪判處被告人餘某等8人有期徒刑二至九個月不等有期徒刑每個人都被罰款,一些被告被判緩刑。
一審判決後,被告人一人提出上訴,二審期間,被告人申請撤回上訴。 日前,二審法院裁定准許他撤回上訴。 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玩家舉報賭博遊戲
阿來(化名)是一名網路遊戲愛好者,他在 2021 年底玩一款傳奇遊戲時遇到了一款名為“起源傳奇”的遊戲。
玩傳奇遊戲時,需要積分才能進入怪物戰鬥的地圖,並通過對“起源傳奇”遊戲的大小下注來獲得榮譽。 阿來在傳奇遊戲的“認證公司”介面中聯絡了“A Firm”而通過公司客服**提供的鏈結,玩起了“起源傳奇”遊戲,註冊登入後才發現,《起源傳奇》其實是一款賭大小的賭博遊戲。
聯絡商業銀行客服充值後,阿來會以遊戲幣為籌碼下注大小,如果下注成功,將獲得遊戲幣,否則會扣除遊戲幣。 阿來說,他最初玩《起源傳說》只是為了獲得榮譽點,後來賠了錢,所以他想拿回本金,結果他上癮了,短短幾個月就損失了60多萬。
我要舉報'Origin Legends'遊戲,我在其中損失了很多錢......“2024年以來,公安機關接到報案接踵而至乙個利用遊戲進行網路賭博的犯罪團夥浮出水面。
2024年12月,公安機關開始立案偵查,開展偵查實驗經確認,《起源傳奇》遊戲為以大小投注為賭博方式的網路賭博遊戲軟體,並鎖定了涉嫌為《起源傳奇》賭博遊戲“A商業銀行”、“B商業銀行”和“C商業銀行”提供充值、提現等資金支付結算服務的三家商業銀行。2024年6月,餘某等12人在連雲港、南京等地被捕。
境內外勾結為賭徒充值取款
經過深入調查公安機關發現,被帶上案的俞某等人只是三家商業銀行的客服人員或銀行卡提供商,並非幕後老闆。
2024年,居住在連雲港的陳某在市贛榆區成立了工作室,出售裝備、兌換遊戲幣換取一款傳奇遊戲,並請女友余某幫忙為玩家充值取款。 2024年初,中國繼續加大對網路賭博的打擊力度,陳某並沒有停下腳步,而是將工作室轉移到柬埔寨,繼續“玩火”。
一開始並不知道是賭博遊戲,直到2024年7月,才有玩家輸了就報警,陳告訴我,《起源傳說》其實是一款賭博遊戲。 據俞說,他知道後沒有再參加並於2024年底返回中國。
2024年6月,由於工作室虧損重大,陳某多次向餘某借款80餘元,在連續虧損後,陳某提出將部分業務交給余某。 為了挽回損失,俞某從陳某手中接過了為遊戲玩家提供賭博遊戲鏈結、充值和提現的工作,並租房成立了“某商業銀行”工作室,聘請弟弟和朋友做客服,並聘請劉某擔任會計,每天與陳某在柬埔寨的工作室合作,聯絡核對賬目。
1元可購買090,000遊戲幣,遊戲玩家充值1元充值1050,000 遊戲幣,玩家為 11元可提現10000個遊戲幣,利潤差額為500個遊戲幣扣除30%的遊戲背景和玩家充值返利紅包,剩下的就是我們的利潤了。俞先生解釋道。
由於用於接收玩家賭博資金的賬戶經常被凍結,俞敏洪不僅用自己的銀行卡、微信、支付寶等賬戶經營“某商業銀行”工作室,還向工作室成員、親戚朋友借了數十個銀行卡賬戶。
經查,前來辦案的12人中,除“A商行”工作室的餘某等4人外,還有“B商行”的孫某、“C商行”的李某、王某等6人借出銀行卡等賬戶,在連雲港提供支付結算協助。 截至案發時,三家工作室收取的賭博資金已達5餘款000元。
據了解在這種情況下,有超過 6,000 名賭博參與者江蘇、山東、黑龍江、廣東、北京等全國各地,其中不僅有失業人員、個體戶,還有廠長、經理等公司高管。
完善證據鏈證實犯罪意圖
2024年11月1日,公安機關將案件移送連雲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由於涉案人數多、資金流向大、案件複雜,法院成立了專案組。
由於涉案三家商業銀行的實際控制人以及賭博遊戲**的創始人、經營者、管理者等上線人員均未被帶入此案能否確定有關人員的犯罪事實,是我們首先需要解決的難題。檢察官江麗麗說。
經對證據材料進行全面審查後,負責該案的檢察官認為,該案尚有商業銀行工作人員何時主觀明知其在賭博**、能否與賭博**建立聯絡、協助收取的賭款數額等事實尚未明確, 於是他們依法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同時建議公安機關提取涉案商業銀行演播室電腦、手機中的電子資料,修復涉案人員與上線、玩家的聊天記錄並獲取涉案人員收到的風控提醒資訊。獲取銀行等賬戶交易記錄並進行審計,對賭徒進行約談核實等,指導公安機關調查取證。
公安機關在對相關證據材料進行補充完善後,於同年12月30日將該案重新移送審查起訴。
依法經審查確定的自2024年起,俞某等5人明知“起源傳奇”遊戲**在賭博**,也為賭博**提供資金支付結算服務,通過自己和他人的銀行卡等賬戶,幫助收取140餘元至1300餘元不等的賭博資金並被懷疑犯有開賭場罪。王某等三人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犯罪,仍將銀行卡借給他人使用,後來被他人利用收取500餘元至1400餘元不等的賭博資金,涉嫌協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
在檢察官對法律和推理進行解釋後,俞某等8人簽署了認罪認罰宣誓書。 今年1月30日,法院依法提起公訴。 同年4月28日,法院採納了檢察院的全部意見,依法作出上述判決,現已生效。 公安機關正在對陳某等涉案人員進一步調查。
*:檢察院**法治新聞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