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很長一段時間,海軍炮兵是海上對抗的主力軍,甚至出現過雙方相互轟炸,動不動就發射成百上千發炮彈的情況。 那麼這些炮彈的炮彈去哪兒了呢?你是收集它並重鑄它,還是把它扔進海浬扔掉?
俗話說,當大炮響起時,**一萬兩,早期用炮彈製成的黃銅外殼是稀有的東西,作為一種比較稀有的有色金屬,黃銅在二戰期間更是貴重。 這樣的寶物扔進海浬,真是暴虐之物,所以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各國基本上將炮彈豎起來並回收利用
當然,彈殼和彈殼不能一概而論,不同口徑的彈殼在時間和方法上也不同。
小口徑近防炮,由於射速快,數量多,所以炮彈發射後,炮彈一般會堆積在近防炮周圍,除非在非常緊張的情況下,否則小口徑炮彈將直接堆放在外圍,等到戰爭結束後再統一處理
至於二戰中使用的那些,口徑都在100公釐以上的大口徑海軍炮彈,就不能這麼**了。 更不用說那些炮彈的重量,通常有10公斤,會砸碎甲板,而且它們攜帶的高溫很容易傷害船員,所以這些大口徑炮彈的炮彈一般是直接扔進海浬打撈的
聽起來很簡單,但實際上,海軍炮彈的打撈非常困難,因為它是由金屬製成的,所以很容易沉入海底,再加上海浪的衝擊,海底打撈炮彈的效率也很低。 正因為如此,不同國家對打撈貝殼的工作有不同的態度。
像英、美、德、日等軍費充裕、更注重人力資源的國家,只是在黃銅激增時期才進行彈殼的打撈,當銅資源不再那麼稀缺時,基本上每次都射完就走,炮彈直接被丟棄在海浬。 這就是為什麼世界各地的漁民經常在海底打撈金屬貝殼的原因,其實這些都是二戰後英國、美國、德國、日本等國的遺跡。
同樣屬於軍事強國的俄羅斯在這方面就沒有那麼慷慨了,因為人力資源比較豐富,而國民經濟比較欠佳,所以對於戰時物資,他們都秉持著能幹的原則,基本上每次戰爭結束後,他們都會去第一艦炮彈。
至於一些軍事弱小的國家,即使國力比較差,也基本沒有資格和勇氣想先發炮彈。 首先,打撈戰場是勝利者的權利,用它一般都會被趕出相關海域,如果冒險回去打撈,很可能會迎來後續的攻擊,這自然是得不償失的;其次,打撈艦炮彈本身也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這對那些弱國來說也是一種考驗。
所以問題來了,中國對海軍炮彈的態度是什麼?
秉承節儉節約的美德,中國也有戰後炮彈的習,尤其是主炮的炮彈,不一定是銅資源,但就中國國情而言,這種巨型炮彈進入民機容易造成不良影響,不利於社會穩定。
也許有人會說,在軍事演習中,在習,我國或者1130式防禦炮兵不會有**炮彈嗎?其實這是特例,細心的朋友要注意,這些近防炮位於艦上的B炮陣地或兩側炮陣地,也就是屬於艦上的副炮。
副炮的炮彈不專用的主要原因有三個:
因此,與我國對主炮炮彈的一絲不苟的性質相比,副炮彈相當隨意,很多時候會直接放棄。
當然,放棄**並不意味著不採取措施,我們可以通過相關的**看到,在**炮兵的前甲板上,在預定的火力方向上,往往覆蓋著一層厚厚的東西,通常是防火棉或帆布。 之所以這樣鋪設,是為了防止甲板磨損,特別是在平時訓練期間,尤其是訓練後,甚至多輪清洗,可以有效提高頭等艙的使用壽命。
除此之外,人們還研究了專門的自動**系統炮彈彈出後,可以自動進行炮彈,不僅節省了人力物力,而且不會對表面造成損壞,相關系統一經發射就廣受好評。
海軍炮彈的**對抗炮彈持續了很長時間,直到戰列艦和飛彈的廣泛使用,相關問題才逐漸消失在人們的眼前。 與新型戰爭、新作戰模式相比,兩艦的傳統對抗自然相形見絀,現在很多戰列艦在發射艦炮時已經沒有炮彈了,至於各種飛彈,則更加威力大,各具特色。 未來雷射全面應用後,海上戰爭將直接進入無火藥時代,想必到那個時期子彈殼之類的東西將徹底退出歷史舞台。
然而,這家醫院並不是最好的辦法,如果想徹底解決單一科室或其餘**造成的問題,最好的辦法就是拒絕戰爭,擁抱和平,我們堅信會有這樣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