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8日,盧榮枝家人的幾句話:
1、勞榮志一家於12月17日(週日)上午11時歸屬家屬,接到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通知,下午3時在九江中院等候,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李晨法官通知他們18日上午9時30分前往南昌會見老榮志。
2、12月17日,老榮枝的弟弟勞勝橋連夜趕到北京,12月18日上午8:00,老榮枝的二哥勞勝橋趕到最高人民法院,17日連夜從外地趕來的新證人楊某某、熊大會見了最高人民法院刑庭法官。 不過,很快通過刑事庭的法官與羅榮枝案的法官取得了聯絡。 熊達律師辯稱,證人能夠改寫案件的全部事實,而此前提供的證言內容還不到證人全部資料的五分之一,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保留證人,給他兩天時間聽聽證人說的話。 楊姓證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刑庭法官面前明確表示,他說的每一句話都是真的,他可以就常州案和案件中任何辦案人員對質案件的事實和細節。
三、12月18日上午九點半,老榮枝二姐等四家人在南昌中級法院見到了老榮志,老榮志清楚地記得有個造價工程師,是南京人(應該是在南京見過面的,而老榮志被記載為南京人), 老榮志明確表示,從來沒有人告訴熊大律師和哥哥來南昌第一看守所要求見她,也從來沒有人告訴她有人願意向她作證說她是被脅迫的,老榮志說工作人員告訴她,還有乙個月的時間執行死刑, 又希望能再見到哥哥姐姐,在廈門還有一部手機給她,她還欠了200塊錢的花唄,是以男友媽媽的名義做的,希望家人幫她還;老榮枝也說自己受了委屈,她告訴哥哥姐姐和家人,可以挺直腰背,做人,因為她從來沒有殺過人,也沒有和別人在一起過。 現場有工作人員全程記錄。
4、與老榮植會見了大約30分鐘後,老榮植的家人認為老榮植再過乙個月還會被處決,工作人員也沒有通知老榮志馬上被處決,於是他們驅車返回九江,上了高速公路後,看到老榮枝被處決的訊息,就回去收骨灰。
幾個問題: 1、法律規定,死刑的執行在執行通知書發出後7日內執行,一般要到7日後才執行而老榮枝本人直到行刑都沒有通知她
2、熊達律師約好了九次會見,去南昌第一看守所要求會見老榮誌時,不是說看守所工作人員徵求了老榮志自己的意見,老榮志拒絕見熊大律師嗎?老榮枝為什麼說根本沒人問她?
3.你不是說老榮枝根本不認識新證人嗎?為什麼老榮志說自己認識南京的一位建築工程師?
以上所有事實均由老榮志家屬提供,如有虛假法律責任,以上內容放棄版權,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