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農村版 記者 焦巨集昌 通訊員 程晶晶 楊慧敏
感謝蘭考縣人民檢察院、尉石縣人民檢察院指導我司開展企業合規工作,給了我們整改的機會。 蘭考縣涉案企業負責人鄭某某說。
2024年蘭考縣兩會期間,蘭考縣人大代表、蘭考縣某企業實際經營者鄭某某在聽取人大代表意見的過程中,就公司合規檢查的有關情況向蘭考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進行了諮詢。 經了解,鄭某某經營的企業涉嫌虛假犯罪,企業法定代表人劉某和業務負責人鐘某某因涉嫌虛假犯罪被採取強制措施後,公司銷售額下滑,面臨生存困境。 因此,公司亟需進行合規檢查,希望早日回到健康發展的道路上來。
因企業註冊地、生產經營地、犯罪地分離的,應由尉始縣人民檢察院承辦。 蘭考縣人民檢察院與衛石縣人民檢察院取得聯絡,雙方召開座談會,共同探討解決遠端合作中的社會調查、監督檢查等問題。 最終,雙方同意借鑑試點地區的合規工作經驗,利用鄰近優勢,由企業註冊地蘭考縣人民檢察院開展合規調查。
經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批准,蘭考縣人民檢察院正式啟動企業合規審查程式。 蘭考縣人民檢察院會同蘭考縣第三方機制管委會,啟動第三方機制。 蘭考縣第三方機制管委會根據案件的收費、複雜程度,以及企業的型別、規模、主營業務,從入選專業人員名錄中選拔專業人員,組成第三方監督評估機構,對涉案企業開展合規監督檢查。 第三方監督評估機構通過獲取涉案企業及所屬企業的相關資訊資料資料,發現該企業被評為農業產業化城市重點龍頭企業、工業經濟發展明星企業、“扶貧幫扶”示範企業, 其實際經營者鄭某某被評為蘭考縣首位企業管理拔尖人才、河南省“全省農民致富專家”,為蘭考縣經濟發展做出了貢獻。
同時,鑑於案件發生後,企業法定代表人、業務負責人自願認罪認罰、補繳稅款、自願適用第三方機制,有意願、有條件積極配合各方面的合規整改工作。 最後,第三方監督評估機構根據涉案型別、犯罪嚴重程度、企業規模、操作漏洞、治理結構等具體情況,確定三個月的合規檢查期,指出企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督促企業做出合規承諾, 制定合規預案,開展業務法律風險防控培訓。
三個月後,涉案企業合規整改工作基本完成。 蘭考縣人民檢察院會同衛石縣人民檢察院對涉案企業進行了實地檢查,驗收合格。 結合案件實際情況,尉石縣人民檢察院對企業法定代表人劉某和經營負責人鐘某某作出不起訴決定。
我院與尉石縣人民檢察院共同探索各地企業合規合作機制,幫助涉案企業整改合規,有效提高辦案效率,降低司法成本,使企業實現正常生產經營,為企業健康發展營造法治良好營商環境。 蘭考縣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廳廳長李麗娟說。
通過此次遠端合作,蘭考縣人民檢察院和尉石縣人民檢察院一致表示,在今後的工作中,要加強溝通合作,相互學習,共同探索實踐涉案企業合規改革,實現服務民營企業和檢察業務的雙提公升。
編輯:馬慧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