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資源部發布《鄉村振興土地利用政策指南(2023)》(以下簡稱《土地利用政策指南》),規定了10餘項鄉村振興土地負面清單。
負面清單第一項是嚴禁占用永久性基本農田,包括禁止轉為林地、草地、果園用地、農業設施建設用地等其他農用地,更不得以工業用地或房地產開發用地。
這一嚴格禁止措施的重要目的是保護優質農田,永久基本農田基本基本就是優質農田。 雖然我國耕地總量連續兩年實現淨增,但這是在近幾年耕地持續減少的基礎上,是低基數上的淨增,也可以說是恢復的淨增幅。 此外,在過去多年中,大量優質耕地資源被占用或重新利用。
以前耕地面積減少的原因是什麼?自然資源部相關負責人對此作了解釋:當時耕地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農業結構調整和土地綠化,其中淨流量為063億畝。
該負責人也是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負責人。 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始於2024年,2024年發布了《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主要資料公報》,在國土資源調查中具有權威性。
相關負責人強調耕地占用與補償的平衡,《土地利用政策指南》也強調了耕地占用與補償的平衡和耕地出入平衡。
占用補償平衡是指非農建設批准後,占用耕地的單位應按照“占用多少、多少復墾多少”的原則,負責耕種與占用耕地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收支平衡是指將耕地轉為林地、草地、果園用地、農業設施建設用地等其他農用地,需要通過協調林地等其他農用地的整理,彌補同等數量和質量的可長期穩定使用的耕地, 草地、果園用地和農業設施建設用地改為耕地。
兩者都強調耕地質量,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如何實現相同耕地質量的“置換”是乙個大問題,也就是說很難實現“平衡”:占用耕地的成本,包括優質耕地的成本相對較低,補充同等數量和質量的耕地可以長期穩定使用的成本是相對較高;前期占用的耕地基本都是良地,後期被“加工”成耕地的耕地質量會大打折扣。 所謂農田,是很多地方都存在的現象。
因此,有必要採取更加嚴格的措施來保護優質耕地資源,包括嚴格執行負面清單制度。 你不能留下乙個缺口,一旦你留了,就會有乙個漏洞,這是過去吸取的教訓。
《土地利用政策指引》強調,今後不允許在普通耕地上挖湖造林、種植草皮,在國家批准的生態規劃中,未經授權不得擴大退耕還林還林、草原、濕地、湖泊的規模,不允許在鐵路紅線外超標, 公路等土地用途,以及江渠兩岸、水庫周邊,占用一般耕地植樹、建設綠化帶。
此外,《土地使用政策指南》進一步強調,未經批准,工商企業和其他社會資本不得將通過流轉取得土地經營權的普通耕地轉為林地、果園用地等其他農用地。
侵占優質耕地的方式有很多,但地方**相關行為是不可忽視的因素,《土地利用政策指引》的規定明確了**和相關部門的責任。
總之,要保障我國糧食安全,我們需要維護18億多畝耕地,而我國已經制定了繼續保護18畝耕地的計畫。耕地65億英畝,耕地15畝永久基本耕地46億畝的目標。 從耕地總面積來看,這一目標已經初步實現,但在耕地質量方面仍存在較多的難點問題需要解決。
負面清單固然重要,但如何實施更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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