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乙個近20年沒有聯絡的高中同學突然聯絡我,說他想向我諮詢一些事情。
我說你客氣什麼?難道你沒注意到,我們已經20年沒有聯絡了,一聊,聊天的氣氛就沒有改變嗎?直接說出來就行了。
他說,我不想隱瞞,我在深圳,去年9月我從上海的公司辭職了。 現在上海工作單位以懷疑我貪汙職務為由,要求我配合調查,金額約50萬元。
我說,你想問我什麼?
他說,我該去還是不去?如果你去會發生什麼,如果你不去會發生什麼?
我說,“你可以做到。 你認為你有 500,000 嗎?
他說,我沒有接受,我有膽量。
我說,我沒有拿走你害怕的東西。 如果你真的不拿這50萬,你有兩個選擇。 首先是,你不必關注他們,一句話,你喜歡什麼。 老子真是金子,不怕火。 第二個是,畢竟在上海生活了這麼多年,要是想回去看看,現在告訴公司,讓他們給你訂一張往返機票和酒店,你回去配合調查,順便去看看上海的同事和朋友,如果公司也報告的話, 會更好。
他說,我想回去,應該討論的問題我再說,但我不敢像你說的那麼囂張。
我在想,你沒事,傲慢有什麼意義。 為了配合他們的問題,你自費折騰一趟是怎麼回事?我上學的時候沒見過你這麼大方,我們目前沒有財務自由。 再說了,你已經打算回去了,你為什麼要問我在做什麼?
* 另一端沉默了幾秒鐘。 說,我有一點情況,你看看算不算......挪用公款
我說,你二叔。 你不是說你沒拿50萬嗎?在簽訂合同的階段,你做了一些損害公司利益的事情,然後這部分錢並沒有讓交易對手獲利,而是全部變相地進入了你的口袋。 這是涉嫌挪用公款的犯罪行為。 您無需合作即可調查此問題。 如果有人的公司打電話給你進行調查,你很可能會收到乙份供詞。 不管你有沒有,只取決於你的表現。 我勸你對這個問題要有正確的態度,慎重處理,不要為了錢而前顧後望,有錢就趕緊拿出來還,沒錢就趕緊借錢,做不到就回去商量, 爭取公司寬大處理或允許分期償還。不要大驚小怪,舉報案件。
乙個星期後,他又給我打電話,說原公司的老闆親自和他談過話,一起吃飯。 他給公司寫了一封書面道歉信,並附上了還款計畫,只要按時還款,公司就不會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這封道歉信詳細說明了事情的真相,這件事情還是很危險的,不能排除刑事立案,而是自己供述的證據。 最安全的做法是只拿到雙方簽字的貸款確認書,確認之前的付款是給公司的貸款,並約定以後如何還款。 我嘆了口氣,告訴他,現在就這些了。 既然對方口頭原諒並接受了還款計畫,那麼很有可能還是沒有問題,以後會按時還款,或者乾脆想辦法提前還款。
這件事已經很久沒有發生,他已經還了錢。 但他說,提起這件事,他還是很害怕,有時甚至從夢中醒來。
事實上,我必須清楚,我沒有“侵犯我的立場”。 如果你不這樣做,你可以坦率和開放,甚至昂首挺胸。 如果有的話,我們應該迅速從錯誤中吸取教訓,避免災難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