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今天,基準國債ETF(511100)上市!
在**發行的低迷時期,**首發階段已獲超20億基金認購!(資料**:成立公告,2023 12 14)。
本公司已將本**股份轉換為**股份轉換日,以2024年12月14日為**股份轉換日。 轉換前股份總數為2,023,050,444股,轉換後股份總數為20,230,504股。 上市股份:20,230,504。 **截至 2023 年 12 月 18 日的淨股值:1000318元(股份轉換後)。
這個**有什麼特點?基準國債ETF的配置價值是多少?
優質指數,精準聚焦國債投資眾所周知,國債是政府為籌集金融資金而發行的一種債券,投資國債的ETF就是國債ETF。
由於國債已經資信度高,流動性好,稅收優惠,收益率略高於同期限銀行存款利率美國國債ETF為投資者提供了一種低風險的投資方式。 此外,相較於定期國債現金債券最終會到期,國債ETF由專業的**經理定期調整,可以保證持有的國債的久期和活躍度,沒有久期。
基準國債ETF主要專注於美國國債的特定細分市場也是行業首個掛鉤上市國債指數的產品,該指數採用多種投資策略,密切跟蹤上交所基準做市國債指數,力爭持續構建長期穩定的投資組合。
上交所基準做市國債指數主要選取上交所基準做市品種列表中的所有國債作為成份債,從期限為1年、2年、3年、5年、10年、30年的國債中專門挑選兩隻新上市的債券,指數每月定期調整一次。 自基準日(2024年6月30日-2024年11月9日)以來,上交所基準做市國債指數年化收益率為281%(扣除管理費和託管費後,產品收益約為2。61%),年初至今漲幅為323%,最大跌幅 -081%。
上證基準國債指數圖表
資料**:WIND、SSE,資料截至 2023 年 11 月 23 日。
目前,成分股優惠券數量為14張均為重點期限國債,涵蓋短期、中期、長期和超長期國債,總期限為5年,綜合性為中期國債指數。相關指數成分股的市值高達34萬億,主要在銀行間市場,但所有國債都可以轉移到交易所上市。
資料**:萬得、上交所,截至2024年10月底,上述債券不構成投資建議。
多重優勢,滿足精準配置需求基準國債指數ETF作為綜合性中期國債指數,不僅具有國債ETF的特點,還具有其他多重優勢:
大大降低了債券的投資門檻,管理費低,信用度高
指數每月定期調整持倉,實現新舊債券互換,省去了投資者自行選券換債的繁瑣操作。
支援T+0資金反轉,同時將債券ETF納入證券借售資金使用範圍,國債ETF進入一般回購質押庫,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率。
產品標的債券特徵和風格明確,可分散因流動性風險和基本面風險而導致不同期限債券調整的風險。 風格穩健,倉位透明,符合新資本法規要求。
同時,基準做市債券業務是證監會和交易所推動交易所債券市場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 基準國債ETF作為一種創新產品,為投資國債提供了更豐富、更便捷的方式,有利於推動交易所債券市場高質量發展,並得到各方利好政策的支援。
空間廣闊,布局配置高效截至2024年11月9日,債券ETF總規模為657億元,同比增加128億元。 隨著ETF交易的優勢逐漸被市場認可和接受,國內債券ETF將迎來廣闊的發展空間(資料**:風)。
特別是在低利率市場環境下,投資者對穩定工具產品資產配置的需求將持續增加,基準國債ETF的推出為投資者提供了有效的中低風險標的資產和股債輪換工具。
請繼續關注今天上市的基準美國國債E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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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基準做市國債指數基準日為2024年6月30日,指數年化收益率為281%,年初至今增長 323%。資料**:風力,截至 2023 年 11 9.
風險提示:1本**為債券型別**,其長期平均風險和預期收益低於***和混合**,高於貨幣市場**,屬於低風險(R2)品種,具體風險評級結果以**管理人及銷售機構提供的評級結果為準。 產品不保證本金及收益,存在淨值波動風險。 **上市及買賣可能須承受流通性風險、二級市場折現及溢價風險及除牌風險。 2.本**為指數**,投資本**的投資者面臨跟蹤誤差控制未達約定目標、指數編制機構停止服務、成份證券停牌等潛在風險。 此外,作為ETF投資,它還將面臨該類別的獨特風險。 3.此**主要投資於與相關指數具有相似風險回報特徵的相關指數成份債券及另類成份債券。 **採用抽樣複製策略跟蹤標的指數,由於**費用、交易成本、投資組合持倉與標的指數成份債券的差異、**估值方法及指數成份債券的選價規則等因素,實際收益率與指數收益率可能存在偏差。 4.投資者在投資本公司前,應仔細閱讀《合同》、《招股說明書》和《產品資料概要》等法律檔案,充分了解本公司的風險收益特徵和產品特點,並根據自身的投資目標、投資期限、投資經驗、資產狀況等因素,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並在此基礎上做出理性判斷和審慎的投資決策。了解產品情況及銷售適宜性意見,獨立承擔投資風險。5.基金經理不保證一定的利潤,也不保證最低回報。 該名董事的過往表現及其淨值並不預示其未來該名營商的過往表現,而由該名管理人管理的其他**的過往表現並不構成該名**的過往表現的保證。 6.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在投資中遵循“買方責任”原則,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後,由投資者自行承擔因經營狀況、股票上市和交易、淨值變動等因素波動而帶來的投資風險。 7、中國證監會對本**進行登記,並不表示其對本**的投資價值、市場前景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示投資本**不存在風險。 8.本產品由華夏**發行和管理,代理機構不承擔產品的投資、贖回及風險管理責任。 9.本材料中的觀點僅供參考,不構成對投資者的任何實質性建議或承諾,也不作為任何法律檔案。 市場存在風險,投資者應謹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