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度發達的商業中,所有的文化元素都被貼上了商業化的標籤!書法、繪畫、古董等歷史遺跡如今已進入,都以鮮明的價格走進了老百姓家。
於是,曾經以溫文爾雅、高貴著稱、不沾染“銅味”的書法家,如今紛紛進入文化市場,出售自己的書法作品。
如今,書法家出售作品的情況並不少見!但隨之而來的是各種評論:有人認為值得提倡,因為這是才華的展示;有人認為斯文侮辱了書法家,過分重名利,踐踏了書法的尊嚴。
那麼,對書法家賣書法的行為,到底是炫耀才華,還是僅僅為了利益呢?答案是:客觀地看!
千百年的傳統文化,尤其是書法等“精髓”藝術,過去一直“藏在深宮”,不容易暴露!書法家寫作品純粹是為了陶冶情懷,愉悅心情。
就算王羲之是書法家,他的書法作品也從來不換銀子,反而作為一種高雅的東西,比如《蘭亭序》是文人間的一種浪漫優雅,八世與金錢無關!
“三溪殿”裡的絕世國寶書法,只供皇帝欣賞,從來就沒有所謂的“價值”。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後,書畫作品都有“實現”的趨勢!比如齊白石老人的書畫作品,往往每件幾塊銀元起,他也有過用一件作品換一籃子白菜的經歷。
因此,書法家開創了出售作品的先例,從那時起,許多書畫家都有自己的書畫執行費來支援他們的日常開支。
特別是中國加入WTO後,特別是進入21世紀新時代,商業浪潮洶湧澎湃,可以說是方興未艾
在書法領域,有很多方法可以“貨幣化”,讓你的作品有價值。 去年,影視明星劉曉慶在抖音上兜售自己的書法作品,鬧得一片譁然!
田英章先生在全國範圍內開設了田英章書法培訓班,鼓勵學員學習田楷,並出版了大量的書法、光碟等學習用品,田楷章書法得到了推廣,田英章賺了不少錢。
范曾先生的書畫作品,批量生產,執行費極為可觀,其銷售已涉足海內外,成為名副其實的文商大亨。
以上的例子都是名人,普通的書法愛好者,也以各種方式,把自己的書法作品,變成真金**,這樣的交易,和使用者,確實是一種願意抗爭、願意受苦的意願,沒有人強迫任何人!
於是,書法作品乙個個走出書房,流入人們的客廳和書房,書法作品與金錢掛鉤,文化商業經濟發展如火如荼。
過去,書法被視為一種“寧靜而深遠”的藝術藝術,書法作品被用作送給家人和朋友的禮物,但現在它變得非常逼真,並且都以金錢作為討價還價的籌碼。
我們常說,書法是要有價值的,只有這樣才能被別人認可!如何體現價值,當然首先在於書法本身的藝術水平,這需要很高的藝術內涵;其次,用金錢來衡量它似乎更合適。
過去,人們常說藝術是無價的,這是事實,但並不完全合理我認為無法實現,因此可以用作“無價之寶”**
所有藝術品都可以明確定價!據說宋代黃廷堅的一幅書法作品,在今天的書畫市場上賣出了4億多元,這是古人無法想象的事實!
如今,所有的勞動成果都是用金錢支付的,勞動成果沒有“浪費”!人們都說好的書法是有價值的,但如果不能實現,那麼這種價值從何而來?
一些人的書法作品能夠融入市場,被廣大使用者消費,體現了書法作品的真正價值但是,有些人的書法作品出不來,或者賣不出去,說明作品質量有問題,沒有體現應有的價值,或者創作者管理不善,造成變現的被動性。
綜上所述,時代不同了,人們的觀念也發生了顛覆性的變化,書法家賣字,是一件非常光榮的事情,既是文化的傳承,又能真正體現書法的價值,以解決書法家經濟窘迫的現狀。
如果你還抱著老觀念,每次談起書法的實現,就會覺得是“銅臭”,只是暴露了自己的迂腐和寒酸,還有“酸葡萄”的概念,實在是不可取!
你同意書法家賣字嗎?歡迎在評論區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