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位於太平洋西海岸,是乙個從東北向西南延伸的弧形島國。 日本是乙個高度發達的現代化國家,世界第三大經濟體,擁有完善的電力和電信基礎設施、便利的交通設施、龐大的市場規模、完善的法律法規和信用體系。
日本的專利制度已有150多年的歷史,積累了大量的經驗,在上一篇文章中,小偉給大家介紹一下日本的發明專利和外觀專利,今天就帶大家了解一下日本的實用新型專利。
一、申請渠道
1.直接申請;
2.《巴黎公約》途徑;
3.PCT途徑。
2. 申請材料
1.申請人和發明人的詳細資訊:姓名、位址和國籍等;
2.說明書、說明書摘要、說明書附圖、摘要附圖、權利要求書;
3.優先權證明(如果需要);
4.委託書。
3. 審查形式
僅限形式考試。 日本特許廳不對實用新型專利進行實質審查。 申請人向日本國立專利局提交完整的申請材料後,日本國立專利局將對申請進行審查,審查員只需檢查申請是否符合申請的形式或基本要求,並審查技術,如果申請通過審查並符合專利法的要求, 授予實用新型權利。
4. 保護期限
自申請日起10年,從第4年開始繳納年費。
5. 申請語言
日語。 以上就是小薇帶來的日本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體系。 值得注意的是,日本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換,中國申請人可以充分利用這種轉換制度,對日本專利權人享有更寬鬆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