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池進口清關具體流程如下:
1.準備材料。
首先,您需要準備以下檔案:
企業營業執照(影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無汞宣告。 產品規格。
電池備案證明。
授權委託書(加蓋企業公章,由企業法人簽字)。
原產地證明。 2.填寫報關單。
接下來,您需要填寫乙份手寫的報關單。 根據報關單資訊填寫報關單。
3.列印報關企業審核表。
報關公司可根據清單草稿在QP系統上錄入資料,列印出報關審核單。
4.向海關傳送資訊資料。
鋰電池進口清關公司管理操作人員在核對鋰電池進口清關相關資訊和審核單後,使用報關卡將報關資料傳送到電子口岸。
5.接收資料收據。
海關稽查中心接收資料,初審後傳送資料回執。
6.列印報關單。
報關行收到資料回執後,表示海關接受報關單,然後可以在QP系統上列印出報關單三聯(海關核銷影印件、海關操作影印件、企業留存影印件)。
7.訂購鋰電池進口報關單。
確認後,報關人需要在報關單上簽字,加蓋報關章,並在每份聯合報關單上附上相關海關管理要求。
8.現場交貨報關。
訂購後拿著報關單,當場向海關提交報關單。
9.檔案審查。
現場海關審核無誤後,將接受鋰電池的進口清關申報。
10.納稅。
如果進口貨物達到徵稅額,海關將向報關人開具稅單。
11.稅。
報關行需要納稅。
以上就是鋰電池進口清關的基本流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鋰電池進口清關需要注意以下特殊要求:
包裝要求:鋰電池的包裝需要滿足《國際危險貨物海運規則》的要求,例如,外包裝需要有聯合國標誌和危險品標識(第9類危險品)。
報關程式:鋰電池進口需要辦理報關手續,貨物到港後需要報關。
檔案要求:鋰電池進口清關所需的檔案包括裝箱單、發票、合同、MSDS(安全資料表)和貨物**(標籤是否標準化)。
原產地證書、衛生證書、測試報告:進口商的海關可能會要求提供這些檔案,以確保貨物的質量和質量。
海外客商需要提前在中國備案才能獲得對華出口資格,不具備對華出口資質的貨物將無法進口到中國。
進口關稅:鋰電池進口關稅為商品編碼:8506500000,商品名稱:鋰原電池及原電池組,增值稅稅率:13%,進口優惠稅率:8%。
以上資訊僅供參考,具體情況需根據實際海關政策和要求進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