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回答這個問題,答案是否定的。
每年向我請教的創業者不下300人,上千位創業者就“股權設計、股權激勵、股權融資、併購重組等問題”來找我諮詢,但還是有很多創業者認為註冊資本越高越好。 為什麼?讓我們來看看幾個問題:
問:我打算和另外乙個投資人成立一家有限責任公司,主營業務是文化藝術業務,前期業務量不是很大,目前我們正在考慮註冊資本500萬元,看來資金充裕,會不會有法律風險?
答:由於公司的註冊資本已經從實收制改為認購制,因此確實很多投資者在設立公司時都喜歡將註冊資本寫在更高的層次上,其背後的原因可能是為了顯示公司的實力,方便公司開展業務。 但是,在認購制度下,股東的出資義務只是中止,股東仍以認繳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即註冊資本越高,股東的義務越重。 如果認購高額註冊資本不現實,將面臨多重法律風險,例如,當債權人向公司追償時,股東的償付責任也會增加,公司解散時,股東未繳出資將被視為清算財產,需要考慮稅務風險。
例如,假設某有限責任公司的原註冊資本為100萬元,根據新《公司法》的規定,將公司的註冊資本變更為3000萬,即淨增加2900萬。
由於公司管理不善,導致企業破產,外債為1500萬,根據新《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限於認繳資本的金額來承擔公司的責任。 如果之前註冊資本為100萬,公司需要承擔100萬的責任,當公司註冊資本變更為3000萬時,公司需要承擔1500萬的責任。
也就是說,多出的1400萬元,完全是公司註冊資本變動造成的,一小舉動,債務就增加了14倍,這個企業的面子實在是值錢,災難也更嚴重。
問:根據這種說法,註冊資本不是越低越好嗎?
答:你不能一概而論。 雖然註冊資本越少,股東承擔的風險越小,但有些行業可能有註冊資本進入門檻。 建議公司在成立時可以根據自身需求和實際情況匹配合適的註冊資本,然後根據經營情況和公司發展規劃增加資本,避免註冊資本過高給公司和股東帶來的風險和隱患, 增資比減資過程更簡單、難度更小。
最後,公司註冊資本金額較高,雖然可以顯示企業的經濟實力,但如果大部分註冊資本是認購金額,可能會適得其反,在真正有經驗的投資者或交易夥伴面前,認繳註冊資本過高,出資期過長, 實收註冊資本過低,會導致投資者或交易方對公司實力、股東和風險應對能力產生懷疑,最終影響交易的達成。因此,根據公司實際經營需要和股東的出資能力,可以設定適當的註冊資本數額和出資期限,確保股東在將風險降到最低的同時,享受股東作為股東所能帶來的好處,讓股東真正做到無後顧之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