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涉嫌偽造機動車號牌
交警核實後發現
車主居然為了節省停車費
使用“假車牌”進出停車場
近日,東麗分局交警支隊接到市民舉報稱,一輛新能源乘用車在北方五金城東門前,車輛前牌上掛著印有“天津A***73”車牌資訊的假車牌,進入北方五金城。
轄區交警華明大隊接到報案後迅速展開調查,在確認該車違法行為屬實後,交警依法將司機王某某傳喚到大隊進行調查。 原來,王某某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中發現“天津a***73”牌的乘用車可以免費出入北方五金城的停車場,於是他動了“歪心思”,為了享受免費進入停車場的資格,節省停車費, 使用一對“天津A***73”車牌資訊偽造車牌資訊,用於日常進入停車場。
在使用期間,王某某也非常謹慎,為了不被發現,他總是在進入停車場前掛上假車牌,進入停車場後再脫下,即便如此,最後也很難逃脫法律的處罰。 目前,交警已以“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牌”的交通違法行為,對王某某處以5000元罰款,扣其駕駛證12分,並依法判處行政拘留10日。
相關法律鏈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 偽造、變造、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車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沒收,並扣押機動車處15日以下拘留,並處罰金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偽造、變造、使用偽造、變造的檢驗標誌、保險標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沒收,並處扣押機動車十日以下,並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號牌、行駛證、檢驗標誌、保險標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沒收,扣押機動車,並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一次扣12分。
同時,按照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駕駛證、駕駛證、校車牌照或其他機動車號牌、駕駛證的,在駕駛證上一次記12分。
公安交管部門提醒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不得故意遮蓋、汙損、使用其他車輛的車牌,不得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 涉證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是公安交管部門長期以來關注的重點,廣大機動車駕駛人一定不能為了一時的方便而僥倖實施“涉證”違法行為,一旦被查處將面臨嚴重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