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身成長》中有一句話是這樣說的:孩子也會傳遞資訊。
哭泣的孩子在被辱罵後學到的資訊是,哭泣的孩子應該受到評判和懲罰。
孩子的教育是乙個普遍的問題,但什麼是最好的教育?
我不禁想起舒爾的一句話,這也讓人反思:“如果父母的管教是責罵和命令,孩子很容易在心理上和言語上具有攻擊性。 ”
的確,情感關係的建立應該先於管教,這樣孩子才會願意信任我,配合我,而不是單純地害怕我,管教可能更有效。
管教孩子,不一定要站在孩子的對立面,站在監護人的角度看不起他,但既保持了父母與子女的界限,又保留了對孩子的愛和尊重。
管教和指導、懲罰和愛對孩子來說可能是最好的。
01 紀律是唯一的道路,核心是教學
在電視劇集《以家族的名義》中,齊明月的母親對女兒的管理細緻嚴謹,從吃喝,到穿衣髮型,從約會圈到日程安排,母親對女兒的干預力度很強。
然而,事情必須逆轉,而隨著成長而來的是她的“叛逆”,面對母親的控制,她一如既往地只想著如何躲避母親,逃避母親。
美國學者西蒙·斯尼克(Simon Snick)曾提出過“**圓”理論:
雖然我們做事時通常最關注的是“什麼”和“怎麼做”,但其實,我們最應該關注的核心應該是“為什麼”。
誠然,兒童的成長需要控制,但不能單獨控制。
管教只是一種方式,它可以控制孩子“做什麼”和“怎麼做”,這是一種“對症治療”。
教學是核心,讓我們和孩子相互理解,讓孩子明白“為什麼”,才能“治本”。
如果把育兒比作蓋高樓,那麼父母的管教方式就是為孩子搭建“腳手架”:
幫助孩子打下堅實的基礎,給孩子乙個想法,把控大方向,用安全感保護孩子,用引導幫助他達到目標高度。
畢竟,我們無法預測孩子人生的每一步,自然也無法控制孩子人生的每一步。
02 懲罰不是終點,表達愛更重要
在兒童成長真人騷《告訴世界我能行》中,4歲女孩秋秋曾與弟弟發生爭執,父親只好面對哭泣的女兒,於是不聽道理,於是用“小黑宅罰”,把女兒鎖在小房間裡獨自“冷靜下來”。
面對父親的懲罰,4歲的女孩非常害怕,她哭著一遍又一遍地關上門,希望父親能“放過自己”。
爸爸沒有讓步,隔著門一遍又一遍地強調規則:當你停止哭泣並承認錯誤時,你就可以出來了。
第乙個低頭的就是孩子,為了獨自逃離這個密閉的環境,秋秋忍住哭聲,向哥哥道歉,事情到此結束。
但問題也在這裡,事情的處理不應該只停留在“懲罰”上,家長應該與孩子積極溝通,回顧事件,向孩子表達愛意,這是一件事的閉環。
父親沒有意識到,孩子只看到了“懲罰”,卻看不到父母的“愛”,孩子小小的心已經空虛了。
錢志良說:“無論貧富,養育乙個心裡富足的孩子,最重要的是讓他們感受到精神上的滿足,感受到父母的愛與接納、關注與認可。 ”
愛孩子不等於放縱,教孩子不等於收回父母的愛。
懲罰給孩子帶來的更多“恐懼”,害怕父母的情緒和力量,害怕自己會“失去父母的愛”,在懲罰的威懾下,孩子選擇聽話,那只是害怕,不被理解。
懲罰不是目的,而是幫助孩子糾正不良行為,讓他知道什麼是正確的做法。
歸根結底,家是“愛”的地方,對做錯事的合理懲罰是必不可少的,同樣,父母表達的愛也更重要。
父母無條件的愛,不僅是孩子心中最堅實的根基,更是孩子敢於分析自己的行為,敢於正視錯誤並改正的信心。
結論
我喜歡黃磊說的:
世界上有多少父母,就有多少孩子,因為每個家庭都是不一樣的,與其等孩子將來被社會打,不如從小正確教育孩子。
真正愛孩子的父母,一定要有遠見,一切從孩子的長遠未來,寬嚴嚴明,獎懲明確,管教育育,懲罰與愛,都是孩子成長的最佳典範!